前阵子我家附近有一家石锅鱼被20多个大汉砸了,起初报警,警方无动于衷,没错是无动于衷!!!这20多个大汉操家伙最初在客人赶人走,店员看到不对劲立马报警,警方说还没出事折腾什么。不久大汉们威胁店老板要答应房东的租金涨一倍要求,否则就要砸店,让你做不了生意。老板说到合同都写得清清楚楚规定租金多少,不能擅自违反合同,合同没到期,双方谈判不久便破裂。大汉直接砸店,此时女店员试图报警,大汉暴怒打女店员,外面围观的路人接连报警,可能是打人的缘故,怕出事,警方随后过来把大汉们带的带走,赶的赶走。这事周围的经商都知道,由于店生意很好,房东眼红,要求租金必须提升一倍,但离合同到期还有3年,后房东便请道上的人威胁和砸店。令人无耻的事,这事明明很清楚,房东最后一点屁事都没有。不得不说一件事实,深圳的本地人在深圳具有高地位,往往和外地人发生争纷,警方都会袒护本地人。这让我想起,小时候见过摆地摊的父母和一个本地老人发生争吵,起因是老人买的水果回家吃了一些,觉得不好吃,要求全款退,后来老人的儿子二话不说扇了老板娘一巴掌。当时大家都在围观,其中还包括穿制服的派出所,结果这对摆摊的夫妇被派出所带走。
另一件事就是本人的母亲的朋友,同时也是老乡,在深圳打工,11月初带孩子去福永某医院看病,诊断小孩得的是肠胃炎,打点滴打到第三瓶出现不舒服,找了医生,医生认为是正常现象,到第四瓶突然不省人事,医生立马抢救,然后医生觉得真的不对劲了,立马进行转院,转到宝安医院。孩子的父母要求陪同过去,医院不肯,这对夫妇直到打车过去。找到了宝安医院,孩子便去世了。后医院派人进行赔偿谈判,小孩的父母开的赔偿金超过医院肯赔偿的范围。医院便动用警方关系,驱逐孩子父母,后叫了记者,记者记录了孩子父母的事情经过,医院也派人跟记者告诉事情,等父母要拿诊断证据给记者看的时候,从医生那里取回的病历发现被撕掉了重要一页(在这里不得不提醒各位,以后去医院看病,一定要把病历看好),后记者被警方带走,这事也上了新闻,但是报道结果是按照医院的说话,是死于脑瘤,小小的孩子不到2周岁,活泼乱跳居然会得脑瘤??我只能呵呵,后小孩的孩子的爷爷奶奶姑姑去医院拉横幅维权,却被警方带走,并且关在南山西丽那边,要求必须签了医院无责任和解书才放人。此事本人母亲希望我在网上曝光,很遗憾,我很渺小,就算曝光,我也怕”被造谣“!
生活在深圳20年,深圳是个经济发达的好城市,科技和服务业发达的城市,但这城市法制却不如广州,我爱这城市,然而这城市却不爱我们,至少深圳在司法法制依然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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