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0日晚6时许,鹿邑县高集乡新王初级中学八年级学生朱某某与同班同学王某某在上晚自习课时,因喝水争夺水杯引起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晚7时30分,晚自习结束回寝室后,朱某某与王某某两人继续相互殴打,致使王某某死亡。目前,朱某某已经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6年12月10日晚6时许,鹿邑县高集乡新王初级中学八年级学生朱某某与同班同学王某某在上晚自习课时,因喝水争夺水杯引起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晚7时30分,晚自习结束回寝室后,朱某某与王某某两人继续相互殴打,致使王某某死亡。目前,朱某某已经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