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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军区22条举措监督师团用权:列责任清单 框定权力

省军区系统师团主官都有什么样的权力?履职过程中又要接受什么样的监督?广东省军区《关于加强省军区部队师团主官权力监督若干措施》给出的答案是:秉公办事“43个不得”、履职用权“21个严禁”、全方位立体化接受“6种监督”。

这个省军区驻守改革开放前沿,领导干部面临诱惑考验严峻,师团单位主官基数大、数量多、监管难。据统计,2013年以来,这个省军区受理的信访事项中,反映师团单位主官问题的占近1/3;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师团单位主官超过1/3。

2016年3月,这个省军区党委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依据“严格党员领导干部纪律约束”的相关文件法规,结合省军区实际,出台了22条监督措施。

“凡选拔任用干部,征求纪委意见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主官不得预留基层敏感事务机动指标”……翻开《措施》,记者发现,条条紧盯师团单位主官履职用权情况。针对党委议事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兵员征集调动、经费使用管理、基建营房土地、基层敏感事务、落实廉政规定等7个敏感程度高、政策法规严,同时矛盾焦点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明确列出了履职用权的制度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框定了权力边界。

在此基础上,《措施》明确了党委内部监督、纪委监督、审计监督、上级对下级监督、机关各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6种监督方式,构建了多级发力、层层设防、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有效解决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难、下级监督太软的问题。

针对个别单位主官队伍违规违纪多发态势,省军区纪委硬起手腕查处了1名人武部主官违规招聘职工、2个人武部值班秩序不正规等问题,扭转了个别单位“风气不正、全面建设长期在低水平徘徊”的局面。

立起明规矩,破除潜规则,这个省军区党风廉政建设新风扑面。“监督领域、监督方式和追责问责一目了然,师团主官在‘聚光灯’下行事,在‘放大镜’下用权,干事创业清清爽爽。”省军区政委黄善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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