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梅艳芳母亲月花20万仍哭穷 欲提走全部遗产

声明:本文转载自 「网易娱乐」,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嫌信托基金每月提供的7万元生活费不够花,向法院申请加至20万,但仍不能满足,甚至在2016年8月底再次提出申请,欲一次领走7,100万元的遗产。

文章配图

梅艳芳母亲覃美金欲一次领走7,100万遗产(图源:VCG)

文章配图

梅艳芳生前演唱会留影(图源:@梅艳芳国际歌迷会)

据报道,梅艳芳13年前罹患子宫颈癌逝世,她生前担心母亲覃美金乱花钱,特地成立信托基金,每月提供7万港币(1港元约合0.1288美元,下同)的生活费供母亲使用。但覃美金嫌不够花,向法院申请从7万加至20万港币,甚至在2016年8月底再次提出申请,欲一次领走7,100万港币遗产。

即便每月生活费从7万提升加到20万港币,93岁覃美金仍不满足,2016年8月再度向法院申请一次领走7,100万港币的遗产,抱怨法院和汇丰信托耽误她领女儿遗产,更要大家不用担心她乱花钱,就算花光睡街上也是她自己的事。

针对想领取7,100万遗产一事,覃美金12月17日现身梅艳芳永恒时刻纪念展览以太累为由,不愿受访。先前法院就透露覃美金目前每月约有20万港币生活费,加上实报实销的医疗费用,每年约花费400万港币。

梅艳芳(1963年10月10日—2003年12月30日),出生于中国香港,祖籍广西合浦,歌影双栖发展艺人,香港演艺人协会的创办人之一及首位女会长。

梅艳芳,祖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1963年10月10日出生于香港,家中两兄一姐,她排行最小。梅艳芳的父亲早逝,其母独力供养四名子女,全家仅靠母亲经营破旧的“锦霞”歌舞团维持生计,家境十分窘困。小小年纪的梅艳芳深受影响,4岁半便与姐姐在香港荔园游乐场登台表演,从此与舞台结下不解之缘。

梅艳芳在歌坛、影坛二十余载,除亲自带门生弟子(草蜢乐队和许志安、何韵诗、谭耀文等)外,也对众多后辈关怀有加,如郭富城、苏永康、陈小春、陈奕迅、谢霆锋等艺人初出茅庐时均曾得到梅艳芳的指点和帮助。由于得到过言传身教,这些人都尊称梅艳芳为师父,于是便有了香港乐坛著名的“梅家班”。

梅艳芳一生珍惜朋友、交游广阔,她在娱乐圈里是公认的豪爽与仗义。正因为这种真诚、博爱、侠义的性格使她成为演艺界尊崇的“大姐大”。2002年,梅艳芳在庆祝入行20年的纪念节目上对大家说:我在娱乐圈闯荡20年,四个字概括:“友情岁月!”

2003年12月30日2时50分,梅艳芳因宫颈癌导致肺功能衰竭,在香港养和医院病逝,年仅40岁。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