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对王菲这样的明星没什么好感。
用了“这样”一词,表示并非针对其个人,因为个人如何永远无从知道,能知道的只是作为公众形象而存在的符号。
这是一个精致甚至过度修饰的形象。
一个娱乐人物精心设计的性冷淡,可以让更多的观众为博美人一笑而更加狂热。
从商业运作上来讲这是一个巨大的成功。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循这条路而这么成功,从适合这条道路的潜质来说,王菲是独一无二的。
人为什么需要偶像?因为人们需要庇护和指引。
偶像能替我说话,替我表达,让我的意愿显得充满正义,这就是偶像带来的庇护;偶像还能给我画出未来所有可能的集合,给我指引我的方向,让我知道什么是对错,什么是值得期待。
正如所有神是人创的一样,偶像是被需要而被创造出来的。这世界本并无什么偶像。
所有人需求的最大公约数就是偶像创造的基石。这个成熟的工业,大体也遵循的是这个规则。
个性,只是在这个不变土壤上开出的各异之花,不可凌驾于土壤。
换言之,如果偶像从内心深处是反讨好前提的,人们为什么要创造这个偶像?所以,骄傲如果不是一种包装,而是一种真实,那么从偶像中消失就是唯一之路。
这种消失,要么是真的终结自己的真实生命,要不是终结自己的偶像生命。
一直活跃着的骄傲,背后写着大大的两个字:虚伪。
这种虚伪的骄傲最终会成为一种致幻剂。粉丝的无脑狂热会真的让自己以为自己拥有了某种超能力,可以在山崖上纵身一跳而毫发无损。
客观上,即使不是那些真骄傲的选择了纵身一跃终结一切。虚伪的在某个时候也会被愚蠢的粉丝一起高高的抛在空中。
然后,在开始下落的时候,发现,粉丝们已经做鸟兽散,只剩下坚硬的水泥地。
一双热情的手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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