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金耍大牌,进组第一天即遭解雇”一事在2015年曾闹得沸沸扬扬,导致曹云金起诉拍摄方索赔,后者则反诉其耍大牌。12月30日,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确认曹云金工作室解除合同的行为有效。

曹云金负面新闻颇多
2015年10月14日,有网友向媒体爆料称曹云金在电影《爱神箭》剧组耍大牌,进组第一天即遭解雇。据该爆料者称:曹云金要求至少住五星套房、以GMC的房车为座驾;当剧组无法满足其要求时,他便满大街找宾馆、以不出工要挟剧组、让全剧组等几小时;最后曹云金一场戏都没拍便在片场被当场开除,临走时连司机也表示已停止为其服务。
该爆料在网上引起热议,曹云金也因此事备受批评。对此,曹云金将该部电影的出品方北京一轮辉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轮公司)及付晓燕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余款及索赔。一轮辉煌文化公司则反诉曹云金工作室和曹云金在合同中对拍摄期间以多种借口不进组拍摄,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要求曹云金方返还其已支付片酬,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据陆媒《北京青年报》报道,该案经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轮辉煌文化公司与曹云金工作室签订的《演员聘用合同书》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北京一轮辉煌文化公司没有按约定时间在曹云金入场前付清第二期报酬,构成违约,曹云金工作室有权在迟延付款超过15日时解除合同。一轮辉煌文化公司主张曹云金工作室违约,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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