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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研人员“下海”创业迎来新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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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从浙江某报业集团事业岗位上辞职创业的冯女士来说,“下海”创业的春天已经来了。

1月5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证实,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已出台《浙江省鼓励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该《办法》明确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离岗创业创新,保留人事关系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若确有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离岗创业创新协议一次,两次离岗创业创新期限累计不超过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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