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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纪检去年立案查处228名自己人,有区纪委常委泄密被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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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湖南省纪委官方微信公号“三湘风纪”公布,2016年,湖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228人。梳理这些案例,比较典型的违纪事实有泄密、受贿、失职、醉驾、收受红包等。

通报重点列举了“向证人透露案情”的案例,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纪委原常委覃玮在参与案件调查中,违反办案纪律,单独与证人谈话,向证人透露有关案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市纪委决定,给予覃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武陵源区纪委常委职务,调离区纪委。

通报列举了“对单位违纪睁只眼闭只眼”的案例,张家界市永定区建设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宏兵在任永定区建设局纪检组长期间,在单位私设小金库、索要赞助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问题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构成失职错误、违反财经纪律错误。

永定区纪委决定,给予张宏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总结,过去的2016年里,湖南省纪委纪检监督干部监督室共收到反映省管纪检监督干部的问题线索166件,其中谈话函询117件,抽查核实9件。对中央纪委、巡视组或省委领导批示交办的11件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核,提醒谈话7人,批评教育1人。

针对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担当精神不强的现状,湖南省纪委选取了9起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2016年6月,在张家界市慈利县国税局纪检组长刘礼嫖宿幼女案被查处后,对张家界市国税局纪检组长等人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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