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公告,对现行的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进行精简改革,由目前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调整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并按规定发布。
为何改变?统计局公告说明,从实际工作看,初步核实数与初步核算数差距不大,并且在开展经济普查或者核算方法发生重大变化的年份,通常不对GDP进行初步核实,而是直接进行最终核实,因此,使得初步核实这一修订步骤的实际意义减小。
澎湃新闻记者查阅国家统计局2006年-2015年的GDP统计数据,发现初步核算与初步核实之间的差距,从最高值2017年的1.18%,下降到2014年的0.05%。而最终修订后的GDP数字,与初步核算数字之间的差距,十年间也明显缩小,从2006年的4.06%降低到2014年的0.04%。

在2016年,国家统计局改革GDP统计中的研发支出核算方法,将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不再作为中间消耗,而是作为固定资本形成处理。修订后各年度的GDP总额略有调整,2008、2009、2012、2013年的增长率略有上升,但总体变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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