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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官员表面的“依法依规”只是权力任性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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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6日,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泸声村,农民徐晓洪家刚建起的屋墙被推倒。资溪县国土局执法大队长吴建说,“不要问我为什么,老板 (副县长)说动手我就动手,他说拆我们就拆。”“反正一句话说到底,就是权大于法”。

资溪县官员这次可以说是在全国人民面前“霸气外露”了一把,当他们理直气壮地标榜“权大于法”并视副县长为“老板”时,不免令人怀疑,这些基层干部还记得自己的“公仆”身份吗?进一步说,他们还会记得“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吗?

如果仅仅只是雷人雷语的无心之失,经过网民的一波吐槽和组织纪律部门的批评教育,这样的干部或许还可以被“疗救”,重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轨道。麻烦的是,很多时候耿直官员大飙“雷人雷语”,还有一系列较为清晰的行为逻辑和事实佐证,“雷人雷语”既是从“雷事雷行”的泥土里长出来的,回过头来,还继续堂而皇之为“雷事雷行”提供“掩耳盗铃”式的奇葩辩护,其思维逻辑往往把权力和法律对立起来,把官员与人民对立起来,试图让“雷人雷语雷事雷行”从内部发育成一个闭环,这就不得不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了。

要打破这样的闭环,不驯服“任性权力”不行。

仍以资溪县的强拆行动为例,徐晓洪一家为建住房已奔走了8年。其间因办证困难等事宜,曾起诉资溪县建设局及国土局。2016年8月,在法院的支持下,徐晓洪拿到农村建房必须的两证一书,新房正式开工。按理说建房是完全合法的。然而,资溪县国土局对他们施以阻挠,先是责令退还被征土地的通知书,出具不了法律依据之后又承认“弄错了”;后来又以“土地权属争议”为由责令停建。关于这个案件,媒体引述的原话是这样表述的:“法官当天叫国土局把通知书撤销。为了维护政府的形象,没有判决,判决不大好看。”可见徐晓洪一家并不违法,当地国土局行为失当。

2016年12月6日,在由副县长吴辉文带队的强拆行动中,刚刚浇好的混凝土墙体被推倒。这次的行动又是什么逻辑呢?原来,一个叫席会平的村民写了信访件交给信访局,提出老徐家占用了村里的机动地建房。国土局法规股的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这些签名有的是代签的,甚至还出现了服刑人员的名字。但是这份信访件直接导致了拆房事件。国土局的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老板说拆就拆,法律法规都要靠边站”,“我明明知道那个是违法的,但是领导要我下,我只能下,下了也是准备败诉。目的就是跟他耗时间,不让他建房子。”如此实话实说,这样的干部是耿直的。如此敢于实话实说,更说明一些地方上的长官意志不仅碾压民众利益,也碾压下属和同僚利益——使之渐渐同化甚至腐化,已经走向了普通民众和清正干部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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