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荫权在任内期间涉嫌收受利益,接受深圳豪宅装修一案,在遴选出8女1男陪审团后,案件正式在高等法院开审,主控官David Perry读出开案陈词,他向陪审团解释开案陈词需时2日,但若用一句话作总结,他会说:“本案关乎廉洁、诚信和公职生活的操守。”本案的被告是前行政长官,关乎他与一名商人的关系和贪污行为。主控称,作为香港最高的政府官员,被告获授予权力和影响力,不应该利用公职满足私利,因为“服务公众不应该是满足自己”。

曾荫权涉贿案开审
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 在陈词称,被告曾荫权(72岁)于2010至2012年作为行政长官,他有份参与向私营企业批出广播牌照,即本案牵涉及的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及商人黄楚标。
他指曾荫权在2010年间与黄楚标达成协议,曾2012年退休后,会入住深圳一幢逾6,000几呎的住宅物业,而该物业在2011年至2012年,经过高规格的装修,物业有3层楼,36楼天台上设有空中花园、图书馆(内有书法房)及装满影视器材的房。
主控又向陪审团展示客厅、主人房的图片,是未来的设计图样,所有装修都是合符被告期望而做。他指曾荫权与黄楚标的协议是秘密进行的,没有向行政会议披露,亦没有告知他的同事。控方认为曾荫权因此而对雄涛广播有限公司作出有利的决定。
现年72岁的被告曾荫权否认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和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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