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受舆论关注的内地互联网高管“飞机性骚扰事件”日前迎来最终结果,警方对性骚扰者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性骚扰”一直是个比较敏感社会问题,在香港这个文化多元的地区,对“性骚扰”问题有哪些应对之道?

香港法律为性骚扰受害者提供更多保护
法律定义宽泛 严防死角
在香港,“性骚扰”是被作为性别平等问题来对待的,早在1995年,香港就制定了《性别歧视条例》,规管包括“性骚扰”在内的各种性别歧视问题。用《性别歧视条例》处理性骚扰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一个难题:尽管女性受到“性骚扰”的比例远远超过男性,但男性同样也应当受到保护。
在香港的法律中,“性骚扰”被定义为任何具有冒犯性、侮辱性以及威吓性而不受欢迎并涉及性的行为或要求。这意味着,无论是主动的肢体行为或者身体接触、涉及性的言论、笑话,还是使人反感或者涉及色情的资料,如海报、卡通片,涉及性的信件、电邮和电话,都有可能构成“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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