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于天敏任辽宁省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原检察长肖声不再担任

声明:本文转载自 「辽宁新闻联播」,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1月10日,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肖声辞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任命于天敏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并决定其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文章配图

于天敏

肖声简历

肖声,男,汉族,1954年1月生,辽宁辽阳人,大学本科学历,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中共党员,1972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87年3月至1988年3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1988年3月至1992年7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1992年7月至1995年4月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辽宁分校专职副校长兼省法官培训中心专职副主任(正处级),1995年4月至1999年12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99年12月至2003年1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03年1月至2006年1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6年1月至2006年11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书记,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8年1月至2008年2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2008年2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