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南宁市一女子苏某某在抑郁症发作的情况下,将自己仅三个月大的儿子捂死。1月10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杀婴案,苏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案情回放:产后抑郁母亲捂死儿子
法院经审理查明,苏某某因三个月大的儿子哭闹而烦躁,并认为儿子身体不正常,遂产生将其杀死的念头。2016年4月19日上午9时许,苏某某在家中用胸部捂住儿子的口鼻直至其死亡。
事后,苏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苏某某的儿子系被捂口鼻引起缺氧并呕吐,胃内容物返流堵塞呼吸道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经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苏某某患有抑郁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在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庭审现场:作案时自控力虽削弱但未丧失
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苏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作案时她受到抑郁症的影响,导致辨认能力与自控力削弱,但经鉴定,她的辨认能力与自控力并未丧失,她对自身的行为有清醒的认识和供述,且她故意杀人的行为导致了一个无辜生命的逝去,具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依法应予以惩处。
但苏某某作案后主动报警,在现场等候民警,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依法应予以减轻处罚。且苏某某在作案时抑郁症发作,具备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苏某某还取得了家属的谅解,亦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兴宁区法院一审判决苏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提醒:产后抑郁应受重视
主审法官表示,虽然法律可对犯罪进行惩处,却无法挽回逝去的生命,也无法抹平家庭的创伤,这起家庭悲剧应引起社会思考。近年来,类似的家庭悲剧时有发生。例如2016年12月9日,广东湛江一女子因产后抑郁,伤害了自己的5个孩子,导致4死1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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