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在各区设点租赁自行车,每个点放20辆,供市民在一定的时间内免费使用。然而,这一公益性的“有桩单车”租赁形式,因要办卡、在固定点停车、承接管理部门不作用等问题而被冷落。
之后兴起的“无桩”共享单车受到热捧,但随之也出现了乱停乱放,无人管理、占用道路公共资源等问题。
2017年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人大代表许利就“有桩单车”现状,建议调研其运维情况,决定对其保留完善还是取消替代。
市人才代表厉明则指出,“共享单车”虽较“有桩单车”更为便捷,但因企业的商业需求,存在“市区多郊区少”的现象,政府可有针对性地发展资助“有桩单车”,补上商业公司盈利运行的空缺地带。
许利:“有桩单车”8年受冷,应调研决定去留
在上海,运行8年的免费“有桩单车”受到了冷落。
上海市人大代表、九三学社徐汇区委副主委许利指出,“有桩单车”普遍存在投入大、价值未受市民肯定的现象。
尤其在公共交通发达的中心城区,以咖啡、橙色为色调的“有桩单车”固定租赁桩,成为了通行道上的一种摆设。
在许利看来,冷遇的背后,承租手续复杂、使用方法不明是原因之一。“有些租赁点未设告知牌,如何承租抵押、使用、归还,一般市民无法在租赁点上及时获取”。
许利同时指出,“有桩单车”使用人群极为单一,普遍以青年打工族为主,有些地区几乎无人使用。大部分租赁点上堆放的自行车,因长期暴露在自然环境下风吹雨晒,存在生锈、漏气、无坐垫、刹车失灵等毛病。
许利认为,“有桩单车”承接管理部门普遍不作为,租赁点几乎未见定期定点维护人员的出现。租赁点设置也不合理,特别是在中心城区,或者少建,或多条相距不远的马路存在叠加多建。还存在运行模式不统一等现象。
“实际上,这种使用固定装置的运维管理模式已落后,且会挤占并不宽敞的人行道。市民更愿意接受共享单车。”许利建议,应实地调查“有桩单车”的投入与产出,重新定位此公共产品当前投入的必要性与实效性,在保留完善或取消替代中作出决定。
此外,可尝试加大对运维承接单位的监管力度,开发易行可操作的租赁模式,发挥其运维作用。“比方说,尝试用交通卡承租,且开发试行实名制交通卡存储、抵押等功能,便于市民在全市利用各种交通工具换乘,同时,给予类似2小时内转乘优惠的政策,以提高市民对自行车的使用率。”
厉明:应加快“共享单车”立法进程
“有桩单车”因使用不便受到冷落,共享单车后来居上受到热捧。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厉明认为,共享单车是共享经济的一种形态,已越来越多地引起市民,尤其是年轻人的关注和喜爱,由于其符合低碳出行理念,政府对这一新鲜事物处于善意的观望中。
不过,厉明指出,伴随着共享单车市场的不断发展,问题也不断显现。
“无桩式停放”提高了出行效率,但也为交通管理带来了新的烦恼——大量单车被使用者随意停放,影响市容的同时威胁市民出行安全。
自行车道缺乏也是一个问题。随着机动车的大量普及,市内自行车道不断被挤占,单车使用者面临着“无路可走”的窘境。
共享单车分布也不均衡,企业在市区大量投放单车,而相对地在郊区投入较少。在近郊地区,共享单车往往在需要时“难觅踪影”。此外,“无桩单车”不像“有桩单车”有地域性,最后,集中到某些地点,造成“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共享单车还面临挤占“公共资源”。城市交通体系中,自行车骤然增多十数万辆,不久的将来有可能增至上百万辆,原本拥挤的非机动车道将更加拥挤,共享单车在机动车道乱行现象时有发生。
为此,厉明建议,政府应当督促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加强管理,制定更完善的单车规范协议,增派工作人员加强单车管理,建立相关租借奖惩、信用记录等规章制度。
同时,政府应积极发挥城市管理者的作用,在坚持共享单车市场化运行的同时,主动完善单车市场管理。
比如,传统的由政府倡导并投资的“有桩单车”,有着办卡使用、只能在固定点停车等缺陷,但其本身的公益服务性,能更能公平地为近郊地区提供服务,且避免“无桩单车”的不稳定性,政府可有针对性地发展资助“有桩单车”,补上商业公司盈利运行的空缺地带。
此外,政府还应当加快立法进程,早日出台规范条例,及时督促单车公司及时整改问题,增设信用平台机制,线性约束屡屡违规的单车使用者。在未来市政规划过程中,逐步建设“慢性道路系统”,争取构造合理和谐的城市交通路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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