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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中国渔民在菲获判无罪 本周五被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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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发布的照片显示,2014年4月10日,菲海岸警卫队队员登上中国渔船检查。(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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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被菲律宾上诉法院宣布无罪释放的中国渔民将于本周五(20日)被遣返回中国。这些中国渔民在去年12月19日被移交给菲律宾移民局,但因姓名不符,这批渔民无法立刻被遣返。

上述12名中国渔民因于2013年4月在从印尼返回中国的途中遇到恶劣天气,被迫在杜描沓哈礁上避难,故被菲方在2013年4月8日拘捕,并被控在杜描沓哈礁非法捕鱼。

巴拉望公主港法院于2014年8月5日判决这12名中国渔民“非法捕鱼”罪名成立。这批渔民被判处6年至12年不等的监禁,每人还被处以10万美元的罚款,船只也被没收。菲律宾对“非法捕鱼”者判处的监禁最长年限正是12年。

2016年12月1日,菲律宾上诉法院裁决释放这批中国渔民。释放令显示,因为菲检方未能证明这12名中国渔民的罪名“无可置疑”,上诉法院推翻了此前公主港法院作出的判决,这12名渔民全部被宣布无罪。菲上诉法院还下令立刻释放他们并归还被没收的物品。

上述12名中国渔民于2016年12月19日被移交给菲律宾移民局。菲移民局发言人今年1月7日说,虽然已对该12名中国公民发出了遣返令,但因为他们的姓名出了问题,无法立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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