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从1998年开始,湖南省已经连续收取了18年。
在此次的十二届省人大七次会议上,湖南省人大代表刘晓武再次提出,要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权移交到业委会手中,实现保值增值。
全省归集总额接近400亿元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于延长房屋寿命、保障居住安全和居住质量、保障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湖南已经连续收取了18年,在这18年里,资金均由买房人直接缴存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账户,由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刘晓武开篇指出。
“现在全省以及各地市都没有公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总额。”
根据湖南省房屋销售情况以及专项资金缴存标准,刘晓武估算出,近四年来全省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该不低于300亿元,加上2012年以前的资金,“资金总规模应该接近400亿元。”
资金管理存在诸多弊端
在列举出庞大的资金规模后,刘晓武指出目前存在着资金管理错位、收益低下以及使用困难三个方面的问题。
刘晓武指出,住宅专项资金长期由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有诸多弊端:一是缺乏监督、管理不透明,管理部门从未向社会或者业主公布过资金归集情况、使用情况、收益情况,容易滋生腐败;二是管理不到位,一座城市有上千个楼盘,管理资金的工作人员只有几人,随着房屋寿命的增长,需要维修的项目越来越多,几个人根本无暇管理。
刘晓武还指出,由于人手不足以及管理体制的问题,导致巨额资金躺在银行收取活期存款利息,远远低于CPI增长幅度。同时,由于物权法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但双三分之二很难达到,所以导致维修拖延甚至搁置。”
刘晓武总结说,住宅专项资金的本质属性以及使用方面的法律规定决定了该项资金流动性差,完全可以根据房屋的寿命、房屋以及公共设施的质量状况进行组合理财,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建议资金管理权移交业委会
这已经是刘晓武连续第三年在省人大会上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出建议,2015年与2016年的省人大会上,他提出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权进行调整。
两次建议都得到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但首年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不具有法律地位而无法操作,次年则因业主委员会不符合社团法人条件,无法以社团法人名义在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而不能执行。
就此,刘晓武在此次带来的议案中提出两种具体操作模式:
一是先由房地产主管部门和(或)向业主委员会制发一种专用于银行开户的类似证书,再由业主委员会依据业主大会的授权,按照“非企业法人”中的“其他组织”名义在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二是房地产主管部门按照本小区业主户主的名义分别在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刘晓武特别指出,上述账户均限制业主委员会或户主支取现金,仅依照相关规定用于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部分购买国债、部分存中长期定期存款、部分活期存款的方式提出理财计划,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进行理财,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每年年初,业主委员会应当将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余额、维修项目及开支情况、收益情况、分摊情况、每户余额等账目向全体业主公开。
刘晓武还强调,不管是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还是理财,房地产主管部门都应当进行监督,有发现违规情况,应当责令改正。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