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浙江宁波海事法院获悉,在一起海上碰撞事故中遇难的14名船员家属20日分别从该院领到100多万元的死亡赔偿金。

肇事后逃逸的外轮。 本文图片来源:宁波海事法院
法院查明,2015年7月14日凌晨2时54分许,利比里亚籍集装箱船“FS SANAGA”轮从上海驶经厦门途中,在宁波象山海域与台州三门籍渔船“浙三渔00011”轮发生碰撞,渔船当场沉没。肇事外轮明知发生碰撞事故,但没有及时采取救助措施,而是选择逃逸,错过了有效施救时间,致使渔船上14名船员全部死亡。事故发生后,浙江海事部门对沉船进行打捞,并经事故调查后认定,肇事“FS SANAGA”轮对该起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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