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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回应男子被带警务室后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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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17时20分,110接市民郭某报警投诉称,光明公交派出所民警在公明汽车站将其父郭某照(男,54岁,河南人)打伤。接投诉后,公交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督察、法制等部门对该投诉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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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公布一起伤人投诉调查情况。

经初步调查,1月19日光明公交派出所执勤民警在公明汽车站对进站人员进行春运例行身份检查。下午14时09分郭某照进站,因其拒不配合春运例行身份检查工作,并有酒后辱骂、挑衅执勤民警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将其带至车站警务室进行身份检查。在警务室内,郭某照仍不配合身份检查,民警依法对其进行约束,待其冷静并确认其身份信息后,郭某照自行离开公明汽车站。

整个过程未发现有民警动手殴打郭某照的情况,但在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由于郭某照情绪过激、肢体反应剧烈,造成其胸部肋骨轻微骨折。

目前,分局督察、法制等调查部门已主动沟通郭某照及家属,妥善安排对其伤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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