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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普获刑15年半 周永康: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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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中院公开宣判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总经理王天普受贿、贪污案,对王天普以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据悉,王天普的落马涉嫌为周永康之子周滨在胜利油田卖设备提供便利,而王本人亦曾在公开场合披露周永康称其为“一家人”。

南昌中院称,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天普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成员,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发展、承接工程、就业安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47.658376万元(1元人民币约为0.146美元);非法占有国有财物折合人民币79.59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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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原总经理王天普获刑15年半(图片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天普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鉴于王天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犯罪事实及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王天普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20万元;对王天普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贪污所得财物返还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现年55岁的王天普曾长期在中石化系统任职。2015年4月27日被调查;同年9月18日被“双开”。王天普曾是上市公司中国石化的副董事长,其曾被称为中国石化历史上最年轻的总裁,一直被外界视作中石化集团当然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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