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三十的晚上,当全国人民都在包饺子、看春晚,享受阖家团圆的天伦之乐的时候,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民警曲玉权在出警时候被5名犯罪嫌疑人袭击而壮烈牺牲。
而此时,曲玉权的妻子,一名医院的护士,也正在单位加班,抢救了一名心衰患者后听到了丈夫牺牲的消息,极度昏厥。他们的女儿才四岁。曲玉权走了,这个家庭破碎了,他父母妻女如何承受这巨大的打击和悲痛?他们如何走好未来的人生之路?

(英雄曲玉权和女儿)
长歌当哭,这是对英雄的缅怀。我们不能舍去必要的痛苦和敬仰,这既是对是这的尊敬,更是对生者的告慰。
然而,痛定思痛,我们不禁要大声发问:警察自身尚且不能自保,何谈保护百姓?
警察出警被人活活打死,我们的武器呢?我们为什么不敢反抗?是谁让社会仇警蔚然成风?是谁让正义的执法者畏首畏尾?是谁给了大放厥词者勇气公然给打死警察点赞?
警察的本质属性就是“国家的暴力机关、暴力机器。”警察的暴力,是为了社会的安宁,是为了保护绝大多数守法者的安全。
然而在当下中国,自从“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口号出笼以来,警察“服务”的属性已经远远高于“暴力”属性。
我们不否认这样定位的初衷是为了体现警察的亲民爱民,是为了营造一种和谐的警民关系。但现实和理想往往是不同步的,一种制度的设计未必能够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这么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这样的定位或者被“强制转型”,不仅更没有取得预期目的,反而导致了更多的问题出现:
警察在百姓面前失去了威严,对犯罪分子失去了震慑作用!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能够屡屡在网上看到,一些人面对警察执法,敢于那样的“理直气壮”,敢于对警察指手画脚,敢于对警察肆意侮辱谩骂,敢于殴打甚至杀害警察!一些违法犯罪嫌疑人公然袭击警察,就是这种定位的恶果。
我不敢想象,在人类社会还不能达到一种“大同”境界时,如果警察软弱如绵羊,而民众对警察没有敬畏,而执法对象却敢于对抗警察,这真的是一件好事吗?警察没人害怕,警察权益不能得到保护,你还能指望他来保护你吗?
多年来,某些人一直强调的“和谐”,所谓的“不激化矛盾”,这样的结果好像并没有出现。而某类人一直希望看到警察成为“绵羊”,甚至渴望警察“任人宰割”,这样的现状却成为现实中的“活剧”。
某人在微信上侮辱执法警察,进而侮辱警察母亲,侮辱全国警察,被依法处理,本来大快人心。因为不仅是警察,就是普通民众对这样的侮辱都看不下眼。但是,造化就是这样弄人,仅仅呼吁严惩辱警之人,仅仅依法处理,就遭到了各方攻击和责难,甚至动用一切力量去威胁正义者。
这样的氛围怎能成为一种主流?然而现实就是如此。
当我们都沉浸在悲痛之中,有人却发出了
一种卑鄙的声音:
凡打杀公安者皆为英雄。

看到这样卑鄙者的卑鄙言论,出离愤怒的不应该仅仅是警察吧。警察可以负重前行,警察可以听从指挥,警察可以擦干眼泪、不忘初心。然而我们生活在这个国度的人们呢?你们是否可以任这样的情绪滋长,你们是否可以忍受这样的无耻之人?你们是否可以心安理得而不感到害怕吗?
这么多年来,我们看到了无数宣扬警察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好事,但是,我想问一问,究竟有几个被人记住?究竟有多少人认为这是一种“作秀”而嗤之以鼻?
无数的警察先进典型换不来社会的理解和尊重。而一个警察稍微有一点执法的瑕疵就会得到舆论的大肆攻击,更别提在执法中出现意想不到的后果了。一旦如此,警察承受的压力和背负的骂名,无可想象。雷洋案就是典型的事例。邢副所长最终的处理结果,你能说不是一种可怜和悲哀吗?
规范警察执法没有错,然而怎样提高警察执法效率,怎样支持警察依法执法,怎样让警察更有权威,怎样让警察回归本质属性,怎样让警察不受伤害和舆论攻击,这是我们高层决策者需要认真思考的严峻问题,是需要整个社会舆论和民众需要反思和警醒的迫切课题。
借用《论语》里的一句话: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孰谁之过欤?如果大放厥词者得不到严惩,警察队伍的尊严何在,还谈什么警魂不灭?如果警察的安全得不到保护,警察的执法权威何在,还谈什么保护百姓平安?
警醒吧,无论是肉食者还是吃瓜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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