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规矩可能没用,至少能让你离危险远一些。

受害者很惨,老虎很无辜
大年初二,一出人虎双亡。
这件事,对人对虎,都是悲剧。
虎口殒命的那位游客,违反了规则,也为此付出代价。可是,无论怎么衡量,生命这份代价都实在太高太重。根据园方通报,为了省130块一张的门票,他连翻两道3米高的围墙,让自己暴露在老虎利爪之下。
被击毙的那只老虎更加悲剧。站在老虎的角度,它根本不知道咬死的是“尊贵的灵长类”,在它天性看来,这只是一只闯入自己领地的动物。本能告诉它,扑上去。

结果是,老虎被击毙了,人也没救活。
悲剧发生后,大家都在讨论怪谁——怪人?怪虎?怪园方?
肯定不能怪老虎。作为万兽之王,它先是被迫远离了自然栖息地,被人类判了“终生监禁”,然后又被突然执行死刑。
人类犯了错,老虎是牺牲品,也是够冤。
更多人怪那位游客——“自作孽不可活”“自己作死还要拉上老虎垫背”……但是,静下心来细想,死生亦大矣,他为自己的行为已经付出了生命代价,怎么算都足够了,没有必要再对他个人口诛笔伐。
能怪动物园吗?如果安全防护再到位些,应急处置再妥当些,是否就能避免悲剧?
也许有点帮助,但杜绝不了悲剧发生。
再严密的安防措施,再高的围墙,再密的铁丝网,也挡不住不守规矩的人。

即便这次游客能侥幸逃脱,也终究会有跃跃欲试的后来人。
看看十年前《宁波日报》的报道就可以了:
在2006年9月初,曾有四位青年为逃票,误入宁波雅戈尔动物园狮山,当时工作人员投入活鸡解围,救下4名青年。
当时的报道还说:该园已经有各种应急预案,事发“几分钟内,兽医、麻醉师、保安员等全部赶到了现场,他们手里提着麻醉枪……”
一次能救得了,不代表次次能救下来。

归根结底,没有对规则的尊重和遵守,悲剧的重演只是时间问题。
而我们中的太多人,正是缺乏对规则的敬畏。秩序,原本为的是每个人让度一部分的自由,来换取相对的稳定、安全和效率。可在方便和规则之间,很多人选择了方便;在“我第一”还是“公平第一”面前,很多人根本不考虑公平。
就拿出行这件日常事来说,大家可以回忆一下:
多少次你被随意变道却不打灯的车辆弄得措手不及?多少次你在转向道上被直道一直加塞进来车搞得火冒三丈?
十字路口,多少次你被斜刺里蹿出的电动车吓得减速急刹?夜间会车,多少次你被对向来车的远光恍得睁不开眼?

这种例子,可以一直举一直举。
行在路上,常有一个感觉,就是“人善被人欺”。
不守规矩的人反而能得到更多的方便和收益,处处遵守规则的人,却常常最不得方便,甚至有些倒霉的人,守了规矩反而吃了亏。
就像前段时间的那条新闻,红灯面前,闯红灯、超载、超速的车一辆辆挤来,受到最大损害的却是唯一守交规停车的司机。
推而广之,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都能看到这种情况:
黑工厂偷排滥排,安装环保设备的守法企业反而因成本高被挤出市场;大肆
打广告的假医院大挣黑心钱,好医生却被医闹缠上不得安宁;
有路子会送礼的人平步青云,踏实干活的员工却排在晋升名单的最后;
能闹事的钉子户拿到最多赔偿款,讲道理的业主反而被轻易打发……
“老实人”吃亏的后果,就是劣币驱逐良币,逼着大家都做不守规则的人。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每次出现这种新闻,大家总会对已经付出代价的当事人口诛笔伐。因为我们都曾明里暗里被那些不守规矩的人拖累,或者曾经为他人的错误埋单。
但是,责备别人永远容易,看清自己却很难。要求别人也总是轻巧,严于律己却不易做到。
如果说我们要从这些不断重演的悲剧中得到什么教训,那就是:
即便守规矩不能保你平安发财,但至少会让你离意外远一点。
所以,永远不要因为他人的行为而放弃对各种规则的敬畏。不守规矩,一次买单的也许是别人,但只要走在河边的次数够多,鞋子注定是会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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