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无权禁止绿卡入境,也无权取消一个永久居民的身份。只有移民法官才有这个权力。所以你经常听说有人因为在美国住的时间太短,在海关被取消绿卡。这是错误的。海关没有权力取消你的身份,他只能没收你的绿卡证件,但你还是LPR (lawfulpermanent resident)身份。只要你坚持,海关必须让你入境,入境之后,政府检察官作为原告,你作为被告,要上移民法庭,但是你有权力请律师。因为取消LPR身份是很严重的事,所以检察官必须提出充足的证据,证明你已经放弃了美国作为永久居住地才行。这对检察官来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很多人都在被没收绿卡之后,在移民法庭胜诉。
当然,如果你犯了很严重的罪,把你放进来,直接抓进监狱,也是有可能的。
但是,在某个特殊的情况下,海关可以取消你的LPR身份,就是他可能会骗你,或者威逼利诱你,签一份自愿放弃绿卡的表格。绝对不能签,坚持你要入境,他就拿你没办法。
最后给大家看一下CBP给自己的官员是怎么说的:a LPR with crime convictionCANNOT be denied entry. 更不要说没有犯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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