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允许商改住 房中房或合法房租收入个税减半 来源:界面网 分类: 💼 产经 发布时间:2017-02-04 01:07:25 ☆ 收藏 0 ⭐ 收藏需要一个账号 注册之后就能把喜欢的新闻和话题存起来,随时在「我的收藏」里翻看。注册是免费的。 免费注册 已有账号,登录 分享 微 LINE 书 ↗ 🔗 声明:本文转载自 「界面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 朗读 ⏸ 暂停 ⏹ 停止 语速 0.8× 1× 1.25× 1.5×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已正式发布,该份红头文件明确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并出台一系列优惠措施,比如商业用房可改为租赁住房,土地用途可调整为居住用地,甚至“N+1房”将有望合法。此外还落实税收优惠,其中规定,个人出租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可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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