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除夕之夜,哈尔滨民警曲玉权在出警处置一起打架斗殴事件时,被5名歹徒袭击,不幸牺牲。消息一出,顿时引起舆论哗然,哀悼者有之,质疑者有之,甚至还有谩骂侮辱之声。虽然事发之后袭警的歹徒被哈尔滨警方迅速抓获,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各路侮辱警察、谩骂烈士的宵小也纷纷落网。但是老曲英灵尚未走远,他牺牲的背后,折射出中国社会法治进程建设中的重要环节——警察执法权威的树立,依旧任重而道远。

似乎已经不知道从何时起,作为国家强制力重要体现的警察队伍居然成了“弱势群体”。在某些高举人性化执法大旗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和“不要激化矛盾”的指示要求下,中国警察变得畏首畏尾,胆小怕事。久而久之,还衍生出一个“涉警舆情”的专有词汇。一时间,“下跪式执法”、“投降式执法”、“说服教育工作”几乎快要成了警察出警的常态。挑战警察权威者往往被视为“有胆量、有气魄”,甚至混淆视听质疑警察正常执法活动的网络大V和媒体们也被视为“民意代表、意见领袖”……中国警察几乎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笔者曾经亲耳听到一位从警20余年、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中国公安事业的老民警亲口说过:过去我刚刚当上警察的时候,穿着警服走在大街上,人人投来的都是羡慕的目光,我儿子也骄傲地告诉学校的同学,自己的爸爸是一名警察,可是现在,下了班无论多晚我都要换回便装,生怕被人家知道我是警察。
在马克思主义学说中,国家被定义为阶级统治的工具,而军队、警察、法庭、监狱作为国家暴力机关,是国家强制力的最直接体现。警察队伍作为国家意志下合法使用暴力的执法队伍,在法律框架下合法使用暴力体现国家意志进行社会管理本来就是警察队伍的天然属性。可是放眼望望中国的警察,有多少人敢果断用枪?有多少人敢于果断行使共和国赋予的合法武力使用权?别的暂且不说,事后一大波网络水军的口诛笔伐就足以把正常执法的人民警察批倒批臭再踏上一只脚,如果再有哪个“正义”的媒体发表一篇《是什么竟让一名50多岁的老汉扑向警察》之类的文章,那我几乎可以断定,这名警察这辈子都会后悔当时的“一时冲动”。从这个层面来说,我不得不悲哀地认为,被歹徒打死,其实可能是哈尔滨的老曲最好地选择。

不乏有“吃瓜群众”们质疑老曲为什么出警不带枪不用枪。其实大家可以好好回忆一下在黑龙江庆安火车站果断开枪击毙凶犯的民警李乐斌,如果老曲开枪了,等待他的会是什么?假如5名嫌犯当中哪个再有一位“李刚”式的父亲,等待老曲的又会是什么?假如再有些“正义”的记者探求一下“几个本有大好前程的年轻人袭警背后的那些原因”,等待老曲的又会是什么?
警察作为保护民众的执法者,却连自己都尚不能保护。这样的怪圈背后,缘由颇多,究其根源,其实更多的在于对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判断的片面理解。在改革开放之后,党中央根据社会环境地变化适时提出了当前我国社会当中敌我矛盾已经下降为次要矛盾,人民内部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的科学论断。这一论断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在公安工作实践中却因为片面地机械理解而走向偏颇——既然都是人民内部矛盾,那就安抚教育就好了嘛!何必动刀动枪的呢?再加上各种舆论的推波助澜和各路人马的“浑水摸鱼”,动辄各级领导在媒体舆论指引下做出的“从严从重处理”的指示。于是现实中就造就了人民警察越来越胆战心惊,越来越畏葸不前。

警察队伍向“弱势群体”的演化带来的最直接后果就是社会范围内对规则的蔑视,“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孰谁之过欤?典守者不得辞其责”,当社会规则的维护者不再敢于发声,那么社会规则又何谈维护,何谈遵守?言及此处,那些极力抹黑警察队伍,大肆鼓吹质疑警察执法权威的公知大V和“意见领袖”们,他们口口声声的“民主人权”背后包藏的祸心,已经不言而喻了吧?
诚然,人民警察并非职业杀手,诉诸武力并非是警察执法的唯一手段。长久以来,关于限制警察使用武力的讨论不绝于耳,笔者也支持人民警察使用武力必须置于法律的监督之下,“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论断是非常正确的,但是混淆概念将民众的监督权当成是任意质疑警察工作,肆意挑战执法权威的依据则是用心非常险恶的。现实情况是,只要遭遇警察执法,要求警察出示执法证的有之,公然煽动围攻民警的有之,满地打滚下跪求饶意图道德绑架的有之,利用网络媒体混淆视听的有之。还动不动就拿出西方的普世价值观来作为挡箭牌,满嘴的法律、民主、人权。在他们的逻辑中,警察执法就必然涉嫌滥用职权,随意质疑警察执法权威正是民主法治的体现,这样的论调最荒唐的地方莫过于等同提前给所有的警察做了有罪推定。剥开这些人所谓的“民主法治”的外衣,看到的实质不外乎将警察天然地划到“非正义”的范畴内,然后鼓动公众去对抗警察,进而挑战法律,意图在于搞乱社会,甚至颠覆人民政府。显而易见,按照他们的逻辑推定,任何一个官员都有贪污腐败的可能,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官员都应该撤换呢?甚至任何一个执政党都难免在机体内部出现腐化的迹象,就连我们的党内也出现了贪污腐败的现象,那么我们的党是否也应该因此交出执政权力,重蹈前苏联的覆辙?即使在这些人鼓吹的“西方普世价值”里,“有罪推定”也是处在否定地位的。“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置后”早就是世界先进国家通行的执法工作原则了。那些不断混淆概念意图“浑水摸鱼”的“意见领袖”们,他们断章取义地解读“民主法治”,来妖魔化警察队伍,其真实目的早已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让我难过的是跟着起哄的“吃瓜群众”们,一旦这些心怀叵测之徒目的达到,他们去向境外反动势力主子报功乞赏的时候,你们除了被奴役以外还能得到什么?
事实上,警察队伍自身的“缺钙”也是导致当前警察队伍执法工作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许多处于领导层面的同志过分迷信“舆情管理”,胆战心惊于“社会影响”,往往采取息事宁人,“弃卒保帅”的处理方式,一旦什么事情引发社会舆论,往往不辨是非黑白,全看舆论炒作程度,“大炒大处理,小炒小处理,不炒不处理”。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和勇气,完全被舆论炒作牵着鼻子走,忽视了单一事件的处理带来的示范效应。那么如何为警察队伍“补钙”,让中国警察真正堂堂正正的挺起脊梁,公正的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呢?其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早已为警察队伍开具了良方,那就是——“用法治精神挺起中国警察的脊梁”。

在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真正的树立起法治精神,严格依法办事才是真正牢固树立警察执法权威的正确途径。只要法律有规定,就去严格执行,就可以严格执行。“医闹”扰乱了公共秩序,出警以后就是果断处置,不听警告者就立刻强行带离,满地打滚高喊“警察打人”的就地羁押,这是法律赋予警察的权力,没对你使用催泪瓦斯已经是仁慈了。别强调什么“弱势群体”。什么“弱势群体”也改变不了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众利益的事实。袭警拒捕者就别怪警察使用武器,别炒作什么“是什么原因让一个50多岁的老汉向警察举起了枪”,别管什么原因,袭警拒捕就已经是违法犯罪了,就可以使用武力了,至于他有什么值得唏嘘和感叹的原因,麻烦去询问当地民政部门。最合适的执法态度,应该是“无态度”,当穿起警服配好装备走上岗位那一刻,每一名警察就已经是代表共和国的法律在工作,只要法律许可的,就是警察可以做的。

人民内部矛盾也好,敌我矛盾也罢,规则既然被制定就该被遵守,违反规则就该受惩罚。这才是现代社会不易的铁律。综观一年来的新闻,从八达岭野生虎园擅自下车的女游客被老虎袭击,到宁波动物园游客逃票命丧虎口,我们的社会已经为不遵守规则付出了太多的代价,鼓吹“人民内部矛盾应当以安抚为主”的人们应该忘记了伟人的论断还有后半部分——当前我国社会矛盾形势依然复杂,阶级矛盾仍然将长期存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被激化。面对网络上铺天盖地地污蔑政府,挑战法律,公然攻击中国共产党,侮辱因公殉职的公安民警之类种种论调,秉承法治精神,谨守法律红线,在全社会树立起尊重警察执法权威的良好风气,才是保障我们的国家长治久安的不易之论。
最后,愿祖国的明天会更好,愿祖国的法治社会建设结出累累硕果。作为一名基层民警,请党和人民相信我们对共和国的忠诚,因为我们唯一能够依靠的,永远只有党和人民的信赖和支持!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