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关于这个世界的分权原则,《创世记》开头,十次提到了一个著名的秩序原则:“各从其类”。而在《马太福音》22章21节,耶稣更是石破天惊地说出:“凯撒的物当归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

川普的移民禁令被法院否决,在美国人看来,不过是一次平常事件,事实上在奥巴马时代,总统的行政命令不止一次被法院阻止。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原因在于一个古老的秩序观念在起作用。基督信仰秩序的维度上,表述为“各从其类”,政治学意义上,表述为“分权”。
在文献的意义上,“各从其类”当然是人类知识谱系中关于社会分权最早的陈述。上帝以如此坚定的语词,向世界颁布了道和命令。许多年之后,人们因为这样的命令得益处。
从“各从其类”到分权体系,这是人类社会建立在私权利被清楚界定基础上的秩序。当每个人的私权利得到确立,市场意义上的分工和社会意义上的分权,便有了逻辑的起点。
如果你的理解力足够丰富,你会发现,各从其类,既是一个政治学话语,也是一个经济学话语。
熟悉古典经济学框架的读书人必定知道一个事实,亚当斯密在他那本著名的《国富论》中,开篇就围绕分工命题展开,他坚定地指出,只有充足的分工才能引导出真正的自由生产与交换,只有真正的自由生产和自由交换,才能引导出真正的市场经济。
经济学的分工意味着更多的人被卷入到了生产和交换的环节,我愿意把这样的市场化分工秩序理解成每个人在市场经济体系中的权力(也是权利)的自然分类。这是政治经济学最初的意义所在。
无论如何,必须指出一个事实,亚当斯密是上帝的选民,他一辈子都拥有与上帝同在的信仰生活。古典经济学伟大的分工原则由亚当斯密发现,这不能不说,是上帝的美意。整个欧洲,包括北美的自由市场经济框架,几乎就是在斯密的学术框架下发生和发展,200多年之后,自由分工成为古典经济学最核心的学术原则,也成为这个世界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坚守的市场原则。
分开(separated),是如此重要的智慧。天和地要分开,白天和晚上要分开,政府和市场要分开,父亲和儿子要分开,不能分开的是夫妻,因为夫妻本是一体的。
另外一个需要提到的人物,是孟德斯鸠。谈到分权,他是这么说的,“当立法权和执法权集中在一个人的手里,或者被同一个机构掌握,自由就不复存在了”。孟德斯鸠是西方学界最早将中国传统政治制度定义为专制的学者。早年,他并不相信上帝掌管世界,但去世之前,他终于相信上帝的无所不在,相信人的渺小,相信人的所有理性建设都是在上帝的范围之内,人不能超越上帝。
这是最初的分权原则,人的理性行为必须守住自己的边界。所谓各从其类,(according to their various kinds)换一句话说,被造物包括人在内,不能掠取上帝的权力,僭越上帝的秩序。理所当然,上帝早就把属于人的权力交给了人,同时也意味着,上帝的边界和权柄,人不能越过。
这正是政教分离最初的意义。
人类的麻烦在于,在这个看得见的世界上,多少人假冒上帝,多少人把万千权力聚于一身,杀人如麻,祸害世界。那些贩卖赎罪券的神父如此,那些号称“句句都是真理”的朝鲜“金太阳”如此,那些杀害儿童,端着机关枪在剧院里乱扫一通的ISIS,也是如此。
在这样的意义上,孟德斯鸠著名的作品《论法的精神》,就是一部建立在对上帝的敬畏基础之上的伟大著作。正是这种思维的方式,启发了后来的人们继续思索法律层面的分权体系。
约翰·亚当斯就说,“一个拥有政府全部权力的单一议会,将根据其自身的利益制定专制的法律,并按照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式裁决争议”。这句话几乎成为后来所有专制制度运行的基本现状。所以人们对分权不清晰的专制制度的警惕可谓前所未有,詹姆斯·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中,专门分析了宪法中分权条款的正当性,“法治政府而非人治政府的必要条件,就是合理的分权,当立法、行政和司法权集中在一个人的手中,不论是一个人,少数人或是许多人,不论是世袭的,自封的还是选举的,都可以公正地判断,这就是暴政”。
分权的意义如此重要,没有丝毫可以商榷的余地。分权,就是法治,不分权,就是专制,就是独裁,就是恐怖主义。所有的文明架构,都在这个价值观基础上展开,无论是国家运转,还是社会管理,无论是群体叙事,还是个人建设,分权意识都是至关重要的前提。
这样的逻辑秩序,人们能够用理性来呈现。比如国家运转层面如果实现了分权结构,制度就拥有了合理的制衡机制;比如社会如果具备了分权意识,公共秩序就拥有了多样性;比如群体叙事如果建立了分权框架,人群与人群之间就拥有了和解与宽容的可能性;还比如个人建设,当一个人建立了对绝对权力的警惕,一方面这个人将不再是被人随意奴役的对象,另一方面,这个人也不太可能放大自己,将自己异化成一个政治或者经济偶像。
关于不分权的危害性,人们的陈述可谓惊悚!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中国这些年高调反对腐败,不可谓声音不响亮,但收效甚微,权力不受到制约,谁都会将公共资源占为己有,问题不是出在人的所谓贪婪原罪,而是出在制度性的分权不够。
在一个分权体系没有建立的制度背景下,人的邪恶本性会被放大到极致。如果有人集所有公权力于一身,其结果是,他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力不被稀释,为了让自己的权力有效传承,几乎要将所有人全部干掉。如果公权力得不到合理分散,每个人都可能是独裁者。事实上一部历史,站在权力交替的角度看,就是一部为了权力杀戮的历史。兄弟相残,父子反目,血流成河,尸横遍野,这一切,竟然都是为了那个被不分散的权力。
这才是当下最大的问题。没有分权,政府就会理所当然地闯进市场系统,与民争利,与企业争利,其结果是政府在公共事务方面不作为,在企业发展方面严重亏损。没有分权,政府就是流氓,就会理所当然地闯进司法系统,用行政的力量干预司法,其结果是司法的不独立,社会公平彻底溃败,是一个社会的溃败竟然是从司法的溃败开始。没有分权,政府就会理所当然地闯进教育、文化和艺术系统,用政府的力量消解教育、文化和艺术的丰富性,其结果是教育无法培养思想,文化成为装饰品,而艺术普遍被御用,整个国家成了一台戏。
如果没有分权,这个看上去美丽的世界,不过就是地狱而已。
早在建国之初,美国人看到了这样不分权的危害性。在最初的150年之内,他们设置了一个最高法院的框架,由最高法院支持宪政设计,由国会而不是行政机构来制定法律。好多次,最高法院都毫不客气地驳回了国会将其立法权广泛授权给其他执法机构的建议。托克维尔在美国游历多年,他看到了美国分权的美意,“全国通过选择立法者的方式参与到立法活动中,通过选择政府部门的执法者的方式,参与到执行这些法律的过程中”。所以,托克维尔几乎用了一种惊叹的口吻说,美国“可以说是自我治理的,留给行政官员的空间十分微弱和有限,当权者不会忘记他们的群众基础以及他们手中权力的来源”。
许多到过美国考察的中国官员,几乎和托克维尔一样,用了同一种口吻说,美国的制度设计,简直是一个神迹,放在中国,绝无可能。的确,每一届美国总统在就职宣誓的时候,都不会忘记一句重要的话,“上帝保佑美利坚”,美国的分权体系,是上帝的美意,只有蒙神祝福的国度,才会建立这样美妙的分权制度框架。相反,那些不认识神的国度,那些拒绝分权的地区,他们的幸福指数如此稀薄,似乎只能在历史找到贫穷和杀戮,他们的国度,没有希望,没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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