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为什么说上访无用?

声明:本文转载自 「法天说法微信号」,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看过我文章的朋友应该记得,我曾经说过上访无用。这个观点,我不止一次说过,但没有展开我的理由。这不仅仅是对现实状况的总结,也是上访制度的逻辑结论。

 大家看过《秋菊打官司》或《我不是潘金莲》后,应该会对底层百姓“讨个说法”的印象比较深刻。后一部影片中,女主人公原本只是为离婚,因为层层不给解决,最后他要告法院院长、县长、市长,甚至到北京上访,拦车告状,牵涉到七八个人。现实生活中,上访的情形,比这复杂得多,有的是为申诉多年的案子,有的是要举报当地的贪污腐败,有的是涉及土地、房产等纠纷,有的是遭遇了不公正的对待……县里不行市里,市里不行省里,省里不行北京,总想有个青天大老爷会管,中央会管。可是中央在三年前就已经明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不受理越级上访”。

文章配图

 上访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为了让底层百姓解决问题有一个救济途径,也让上级政府了解民意有一个直接的窗口。在中国古代,某些案情重大和冤抑莫伸者,可超出一般受诉官司和申诉程序之范围,直接向最高统治者陈诉,叫直诉,是当时冤案救济制度的一种。宋代的登闻鼓院实际上是一个受理百姓信访的部门,后来又增设了理检司,接受上访申诉。元代采用击登闻鼓、邀车驾等上访形式。明代曾经设立了一个重要的信访机构——通政使司。清代早期的登闻院类似于信访局,地点在西长安门街东,负责的官员是满、汉科道各一员。

 古代信访制度也是要求必须逐级上访。隋代就确立了严格的逐级告状制度,案件必须经过当时的县郡、州、中央省部逐级上告,否则就是“越诉”。宋代百姓到京城上访必须先由登闻鼓院受理,鼓院不受理才可以到检院,如还不受理,才可以直诉。元朝把向地方政府的申诉作为直诉的前提。清朝信访制度中具体分为地方上控与京控。清代以州、县为初审级,当事人不服初审的判决,可以依照府、道、司、院的顺序逐级上控,这是正常的通道,此外的都属越级上控。越级上访、控告不实,都是要打板子的。

文章配图

 古代的基层百姓上访,一般是因为地方官吏和豪强违法聚敛、欺压百姓、草菅人命等严重危害百姓经济、生命的行为引起的,怕京控的某些地方官员、豪绅,为了“息讼”,手段层出不穷,最恶劣的是截访、截拿上访人的伎俩。历史上就有很多地方豪绅、官吏派人在路上抢走上访者的盘缠——上访者绝大多数都是贫苦百姓,没了路费川资,自然就寸步难行,更不用说是到京城上访了。古代交通不便,一般只在京城皇宫外设立登闻鼓以及处理京控案件,所以偏远地方的百姓根本无法走上访的渠道。

 但如今交通便利、通讯发达,加之社会矛盾依然存在,甚至在某些地方趋于激化,上访有增无减。2004年,全国各级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1373.6万件(人)

次,而各地赴京上访量平均增加了58.4%,其中赴京集体上访增加了73.6%。以河南省周口市为例,2004年,全市赴京上访的人数比上年增长了79%,赴省上访增长41%,而市一级上访人数增加了26%。这也就意味着群众进京上访数量的增长,要远远大于地方上访数量的增长。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分别是:涉及司法和诉讼的问题、城市拆迁安置的问题、农村土地问题以及企业改制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其中揭发举报类占22.1%,申诉类占30.9%,求决类占36%,建议类占2.2%。

 我曾经看过斯伟江律师写的一篇接待上访人员的文章,讲一个老汉为了土地上访多年,徒步从家乡走到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身无分文,靠乞讨度日。我也曾经在办公室接待过上访人员,他们千里迢迢赶到北京,听闻我为底层百姓伸冤维权,把多年的案卷材料或者申诉材料交给我,让我替他们讨个公道。有的案件我为他们指了可以救济的渠道和方法,为他们做一些路所能及的工作。有的案件早已时过境迁,难以取证,爱莫能助的我只能请他们在学校食堂吃个饭,好心劝他们回去。因为上访已经毁了他们的前半生,我不希望看到他们的后半生依然在这个无底洞里越陷越深,而且看不到希望。

 我们越来越发现,上访成为一条令人看不到希望的不归之路,在心理与现实的双重夹逼下,上访者不得不承受长期消极的情绪,承受时刻失去自由的危险,放弃正常的生活,成为一个被社会边缘化的“上访户”。事实上,上访甚至成为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撕裂了上访者正常的生活,另一方面也割伤了地方政府的治理机制,在多起媒体报道中,我们看到,地方政府不得不投入巨大的财力、人力为上访买单,甚至往往有政府方面的截访人员为情绪激动的上访者所伤、所杀,这巨大的投入已成为某些地方政府无法承受之重负。

文章配图

 以涉案涉法的上访为例,很多上访是源于当地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不公,一审的错误裁判很难被二审纠正,因为二审基本上是书面审,或者倾向于在没有新证据时维持原判。申诉途径又没有时限和结果,上级法院也不想承担责任,只能踢皮球,于是最后都会集中到北京,县法院、中院、高院不给说法,难道最高人民法院还不能主持公道吗?最高人民法院管得过那么多的申诉案件么?大多数是石沉大海。有人骂法官骂法院,就有法官写文章说骂法官者是法治的公敌。有人骂医生打医生,就有人建议对医院加强保护,严惩医闹。但有人截访,有人迫害访民,就没有人替他们说话,因为这个群体没有利益代言人。

 我很少看到上访成功的例子,大多数的案件,都是在层层上访后,要么杳无音信,要么打回原地,打回原地的案件又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会被强行压制,难见公道,一类则为了维稳而双方妥协,达成一定的赔偿,息事宁人。通过后一种方式部分达到目的人,无形中给予了上访者激励。在北京某区某地,常年聚集着一帮上访者,他们中的人,有的坚持不懈,屡被截访屡屡上京,有的精神偏执,似乎脱离社会,有的已久病成医,成了上访专业户,那里也是一个江湖。这个群体,有很多故事,有很多泪水,永远是社会的痛。

 上访制度的存在,是正常的解决问题渠道出了问题。但上访本身的制度设计,实际上很难解决这些问题,治标不治本。真心不希望这条长路,有太多的人停留,陷入无助的暗夜。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