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暗时代,像中国这样的国家相对先进,而欧洲人生活在脏兮兮的陋室里。
然而,几百年前,情况为之一变。欧洲经历了思想启蒙和工业革命,而亚洲各大帝国则相继衰败。
是什么造成了这种戏剧性转变?
我不想装作有单一解释,但部分答案是,欧洲从权力分散和司法管辖区域竞争中受益。更具体而言,关键原因是:欧洲的劳动力和资本显然有能力跨越边界,追逐更少更轻的压迫,这使欧洲各国政府万般无奈地采取更加仁慈的政策。
我本人当然是让各家政府相互竞争这个主张的忠实支持者,但即便是我,也曾经意识不到,司法管辖区域竞争给我们带来了近代化。
尽管如此,你未必相信我。罗纳德·沃贝尔教授在上周的朝圣山学社会议上讨论了这个主题。以下节选自沃贝尔教授关于这个话题的论文。
“…一个维持和平、防止各国政府互相勾结而牺牲第三方特别是其公民利益的国际竞争秩序,会令各国公共机构之间的竞争受益菲浅。”本文附有不少摘录,如果你对这个主题不像我那么感兴趣,只须花一点点时间,浏览一下沃贝尔论文当中的这张表格,你就会体会到相关思想史跨度之巨。共同主题就是:大而集权的国家阻碍经济发展。
支持政治分离及制度竞争的理由:一个大纲

(与上表对照)
1.制度竞争1.1跨司法管辖区域1.1.1退出机制1.1.1.1资本孟德斯鸩(1748)、亚当·斯密(1776)、马克思·韦伯(1923)
1.1.1.2劳动图尔阁(1778)、吉本(1787)
1.1.2标准竞争休谟(1742)《艺术和科学》、弗格森(1767)《政治生活》、吉本(1787)《知识和工业》、洪堡德(1793)、阿克顿(1877)《政治知识》1.2司法管辖区域内部阿克顿(1877)
1.3自由孟德斯鸩(1748)、(卢梭1762)、弗格森(1767)、亚当斯密(1776)、图尔阁(1778)、康德(1784)、反联邦主义者(1787)、托克维尔(1835)、阿克顿(1877)
2.支持政治分离的其他论证2.1贴近市民的政府卢梭(1762)、弗格森(1767)、图尔阁(1778)
2.2其他柏拉图(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公元前4世纪)、阿尔图修斯(1603)、卢梭(1762)
亚当斯密(1776)、莫泽尔(1777)、反联邦主义者(1787)、托克维尔(1835)、布赖斯(1888)、托因比(1934)
请记住,这张表格只是关于这个主题上的古典思想家。本文还囊括了现代思想家,详见下文。还有一个附录,展示有多少诺贝尔奖经济学得主将司法管辖区域竞争视为限制权力过大政府的工具。
但还是先让我们看看,我们能从历史上的伟大思想家那里学到什么洞见,从沃贝尔在论文中引用的查理·孟德斯鸠的这段文字开始:“在欧洲,自然分割成许多中等大小的国家。各国的法律管辖与国家维护并不一致;另一方面,各国又是如此赞同:假如没有法律,国家就会陷入衰退,从而逊色于他国。这就是欧洲何以具有寻求自由的天然禀赋,各部分难以被外部势力征服并屈尊其下,除了运用法律及有利商业的事物…君主们不得不更明智地约束自己,而这本非其所愿。事实表明,滥权行径是如此无能为力。经验从而自证:各国政府唯有施行仁政才能带来繁荣。”换言之,资本在各司法管辖区域之间的流动限制了政府干预。
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提出了一个十分类似的观点。这是沃贝尔论文引自《国富论》的一段话:“…土地所有者必然是其地产所在国的一个公民。资本所有者则不然,他可以是一个世界公民,不一定要附着于一个特定国家。某国如果为了要课以重税而多方调查其财产,他就要离开此地去别处了,而且他会把资本移往任何其他国家,只要在那里能随意经营事业或是能安逸地享有财富。一旦他移动资本,这资本此前在该国所经营的一切产业就会随之停止。资本是用来耕作土地的,也是用来雇用劳力的。一国税收如有驱逐国内资本的倾向,那么,资本被驱逐出去多少,君主及社会两方面的收入源泉就要衰竭多少…因此,要对资本收入课税的国家,历来都不采用严厉的调查方法,而是满足于使用非常宽大随便的估算方法为满足。采用这个课税方法,其极度的不公平不确定只有用极低的税率才能抵偿。因为照此做的结果便是,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所纳的税已经相比于其实际收入为低,那么即使邻人所纳的税比他低一些,他也就没有什么过不去了。
地方政府和州政府管理地方收入和州收入,固然有时不免发生弊病,但是,这种弊病与管理和花费一个大帝国收入所时常发生的弊病相比,实在算不了什么。”雅克·杜尔阁(巴斯夏不是唯一伟大的法国经济学家)观察了美国这个新国家,看到了司法管辖区域竞争的好处。
“(美国人民)向所有国家被压迫者敞开的庇护,必然给全世界带来勇气。利用这种情况逃避坏政府的无妄之灾较之以住更容易。这迫使欧洲各政府变得公正和开明。” 伊曼纽尔·康德察觉:“…公民自由如今不易遭到攻击,假如不在所有行业和工业特别是商业中造成损失的话;这会削弱国家在对外关系中的力量。此外,这样的自由还在进一步发展。然而,设若阻碍公民以适合于自己的一切方式,谋求与他人自由相一致的繁荣,那么,商业活动就会受到普遍的遏制;从而让整个国家的力量再次衰弱。”康德在另一本书中扩展了这个概念。
“…各势力的平衡和最有力的竞争创造以及保证了和平。因此,造物主,英明地分散了各国…”沃贝尔教授表示:“换句话说,相对于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康德喜欢司法管辖区域之间的无政府状态。”阿克顿勋爵也注意到中央集权的危险。
“…权力分散于各邦,是对民主最好的制约。通过增加管辖中心,扩大讨论协商,会促进政治知识的传播,维护健康独立的意见。它是对少数人的庇护,是对自治的祭典…被少数人压迫固然不好,但被多数人压迫情况更糟。” 马克斯·韦伯写道: “(欧洲各民族国家之间的)
竞争为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创造了最大机遇。各国必须竞争流动资本,这向他们和盘托出,要凭藉什么条件,才有助于他们掌权。”韦伯的评论从术语学角度来说是重要的。正如沃贝尔在论文中所指出的,“在这篇文献当中,是我们第一次找到经济术语‘竞争’,而不是‘嫉妒’(休谟)、‘敌对’(康德)或‘赶超’(吉本)。” 埃里克·琼斯: “…欧洲人民怎么逃避其统治者的蹂躏剥削呢?
…相对较小欧洲国家的统治者了解到,通过提供秩序和司法裁判服务,他们可以吸引和留住数量最多和回报最丰的居民…欧洲各国君主无法随心所欲地实施专制。分散在各大领主之间的权力,以及蒸蒸日上的市场力量,都对他们形成制约。” 哈佛大学的哈罗德·伯曼写道:“在西方法律传统中,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域和各色法律制度,在同一个社会内共存和竞争。…西方法律的多元主义,是法律复杂性和法律发展的源头,也是自由的源头。”布赖恩·蒂尔尼指出,教会和国家之间的竞争也有助于促进自由:“中世纪,从来不仅仅有一个层次的政府行使绝对权威,而总是两个——教会和国家,使用后世的语言——通常彼此竞争,彼此限制对方的权力。
因为在教会和国家之间的冲突中,一方总是设法限制另一方的权力,这种情况鼓励了抵抗暴政和对政府宪治限制的理论。” 下面附上更多现代学术界的引证,都直接来自沃贝尔教授的论文。
❁“在西方,一个大帝国的缺位,至关紧要地消除了阻碍市场力量发展的官僚主义障碍;在一地遭受迫害的商人,总可以与他们的资本共同流动到其他地方。”(John A. Hall ,1985)
❁“矛盾的是,国家之间的竞争,经济和政治的对抗以及国际紧张的局势是持续进步的最好保证…对我们的生存构成最大威胁的这个紧张关系,确保了如果我们侥幸生存,一些国家为在竞争中表现出色,必须鼓励思想自由和进步。”(Daniel Chirot,1986)
❁“新崛起国家政治领导者之间的竞争…是克服乡下军事贵族对新商人阶级与生俱来厌恶的重要因素。如果商人面对的是政治垄断,他们就可能无法以适应贸易发展的代价,赎买其所需的行动自由。”(Nathan Rosenberg,L.E.Birdzell,1986)
❁“这种分散的、大体上无监督的商业增长…以及市场的政治和社会后果,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首先,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完全压制这种经济发展…在欧洲没有统一权威,可以有效制止这种或那种商业发展;没有任何中央政府,改变优先权从而可能导致特定行业的兴衰;没有系统和普遍地掠夺商人和企业家的敛税者…在欧洲总有一些君主和地方领主愿意容忍商人及其做生意的方式,即便其他君主和地方领主掠夺和驱逐他们。”(Paul Kennedy 1987)
❁“对生产而言,各民族国家的可选择性,意味着从一国逐出的劳动力可寻至他国定居,资本流动的余地宽广,能成为滥用政治没收的威慑。”(Stanley L. Engerman 1988)
❁“西方的技术创造力有双重基础:一是物质实用主义,基于控制自然以服务经济福利之举是可接受且的确值得赞扬的信念,一是政治单位之间的政治和经济霸权的持续竞争。”(Joel Mokyr 1990)
❁“欧洲各社区相辅相成,它们的内部竞争给予(欧洲)以那种中国所缺乏的动力。”(Mokyr 2003)
❁“讽刺的是,欧洲天大的福分,在于罗马衰败及随之而来的软弱和割据…统一、权威和秩序的罗马梦想(罗马治下的和平)依然存在,确实延续至今。毕竟,人们通常认为割据是一场巨大不幸,是制造冲突的公式…但是,割据对肆意任性、强制压迫的行为是最有力的制止。政治对抗和退出权关系重大。”(David S. Landes 1998)
沃贝尔的整篇文章值得所有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人一读。但如果你没有时间,只要记住,倘若国家主权有什么值得称赞之处,不是因为各国政府好施仁政,而是因为政府之间的竞争,是自由和文明的最佳保护。
我赞成税收竞争、金融隐私和财政主权,因为这些机制导致更优惠的税收政策。但是,沃贝尔告诉我们,以上对更好税收政策的推波助澜只是冰山一角。
附录:由于本贴旨在展示司法管辖竞争的理据,以下摘自于某些诺贝尔奖经济学获得者。
乔治·斯蒂格勒:“社区之间的竞争带来的并非重重障碍,而是不同社区选择其所翼求的政府职能类型及规模大小的机遇所在。” 加里·贝克尔:“…各国之间的竞争限制了本国强大、贪婪的团体和政客一意孤行从而牺牲绝大多数人利益的能力,从而促进各国力争上游而非竞相坠落。” 詹姆斯·布坎南:“…各不同单位之间的税务竞争…是应该专门寻求的目标。” 米尔顿·弗里德曼:“各国民政府之间在提供公共服务和落实税收中的竞争,与个人或企业在其销售商品和服务及价格上的竞争一样有效。” 爱德华·普雷斯科特:“向亚当·斯密道歉,公平说,志同道合的政治家很少聚在一起,即便是为了娱乐消遣。可他们一旦相聚,结局要么是密谋对付公众,要么是筹划增加税收。这就是为什么不应允许国际官僚创建税收卡特尔,这种行为有利于政府而不利于人民。” 埃德蒙·费尔普斯:“说来惭愧,似乎形成一种趋势,西欧吞掉东欧,要求东欧采取相同的经济制度和管制等等一切。
…我们想要一些榜样…如果所有这些东欧国家都被纳入西欧,并与西欧成员国均质化,那么这样的机会就会丧失。” 道格拉斯·诺斯:“…国际竞争有力激励了其他国家调整体制结构,为经济增长和‘工业革命’扩散提供了同等的激励。” 弗里德里希·哈耶克:“…那些一向赞成政府扩权为特征的人,支持最大限度的中央集权,而关心个人自由的人,则一般主张权力分散。…” 弗农·史密斯:“[税务竞争]是件极好之事。…在所有形式的政府政策中,竞争是重要的。它确实是全球化的巨大力量…某些国家更具创新活力,而其他国家拥有更高税收、更强管制及其他干涉政策,竞争倾向于迫使后者实施变革。…获得收入的方式,是尽其所能地鼓励增长和财富创造。只要实施较低的税率,不久之后,就会带来更高的收入。” 换言之,不光是我有这样的看法。
但我可能是本文中提到的唯一一人,差点因为这些观点被关进墨西哥的监狱。然而,这是个人在与邪恶战斗时要冒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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