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由上海市水务局局长白廷辉介绍《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主要内容及相关举措。在本次公布的第一批河长名单上,上海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担任上海市总河长,各区区委书记则担任区级第一总河长。
《方案》将河长制实施情况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市级河长制办公室将对各区河长制推进工作进行考核,水务部门将河长制工作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合,环保部门将河长制工作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
白廷辉指出,《方案》建立了更严格、清晰的河湖管理分级责任体系。河长制是落实河湖管理与保护责任的一种制度创新,其核心是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这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治水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上海市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市-区-街镇三级河长体系。
上海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全市总河长,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全市副总河长;区、街镇主要领导分别担任辖区内区、街镇的总河长。根据今日公布的首批河长名单,上海市总河长由上海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担任,上海市副市长陈寅为上海市副总河长。以黄浦区为例,区委书记汤志平担任区级第一总河长,区长杲云为总河长,副区长胡广杰为副总河长。
长江口(上海段)、黄浦江干流、苏州河等主要河道,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一级河长,河道流经各区由各区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分段的二级河长。以长江口(上海段)为例,副市长陈寅为一级河长,河道流经崇明、宝山、浦东新区,三区区长则担任长江口二级河长。

其它市管河湖,由区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对应河段的一级河长,河道流经各街镇由各街镇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分段的二级河长;区管河湖由辖区内区其他领导担任一级河长,河道流经各街镇领导担任辖区内分段的二级河长;镇村管河湖,由辖区内街镇领导担任河长。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2月份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提出我国将在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该文件提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安排。
《方案》提出了上海市在“十三五”期间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要求加快推进本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到2020年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以2017年底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为目标,开展631公里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到2020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原水供应总量的90%以上达到优良水平;完成国家和本市259个考核断面和117个水功能区的水质达标考核任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到2020年创建评定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
同时,《方案》提出加强河道蓝线规划管控,严禁擅自填堵河道,“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河湖面积不少于21平方公里,2020年全市河湖水面率从目前的9.77%增加到10.1%。
上海还将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持续开展河道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编制并实施黄浦江岸线及其他航道综合利用规划;加强水生态修复,划定河道湖泊生态红线,制定河网水系连通三年行动计划并逐年组织实施,推进农林水系统治理。
《方案》指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区域和企业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29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较“十二五”末下降2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十二五”末下降2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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