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男子网上晒枪和“公务用枪枪证”,四川警方已展开调查

声明:本文转载自 「澎湃新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2月5日中午,有网友在新浪微博晒出了一名小伙在宾馆内持枪的3张图片,并配有一张“公务用枪枪证”,称“明天杀崇州”。“公务用枪枪证”信息显示,配备单位为资阳地区乐至县公安局。2月6日,成都商报记者从资阳市(1998年至2000年为资阳地区)乐至县公安局获悉,经初步排查,微博图片中的小伙并非乐至县公安局干警,目前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文章配图

2月6日,该微博已被发布者“中成哥i”删除。但根据报料者截图,“明天杀崇州!”的微博发布于2月5日12时38分,微博发布时的定位为资阳市乐至县公园路附近。4张配图中,有3张同一小伙在宾馆内持枪的图片,另有1张图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上面能清晰地看出证号、枪号、配备单位、枪型和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显示,枪支配备单位为资阳地区乐至县公安局,枪型为六四式手枪,发证机关为四川省公安厅。

文章配图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