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府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疆范围全面取消农村义务工。
通知中称,要取消农村以义务工为主的的一切形式的无偿用工,禁止任何机关和单位以任何方式要求农牧民无偿提供劳务用工,或者变相进行转嫁、摊派和随意罚款。
该通知还表示,全面取消农村义务工后,新疆各地应通过市场化途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确保农村各项事业持续发展。同时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各族农牧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凝聚强大力量。”

新疆全面取消农村义务工(图源:新华社)
据资料,农村义务工是指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都应当承担一定工作日的义务工,主要在防汛、义务植树、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位农村提供公共服务。
该制度在2000年中国政府下发农村税费改革通知后,在全国范围逐渐取消,但在特大防洪、抢险、抗旱等紧急任务中,由县级以上政府批准仍可无偿动用农村劳动力。
这种无偿征用劳动力的模式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徭役,不同的是,农村义务工多为当地的基础设施维护修缮等普惠性工作,且有明确的工作日时长,也不允许用于公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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