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一名年约30岁女子小学时父母离婚,她每天抱着和父母出游的照片入睡,心智停滞在10岁;20年后诉请父亲付扶养费,在法庭见到父亲,抱着哭喊“爸爸,我好想你”。
法官裁定父亲1年要和女子见4次面,并每月付4000元台币(约130美元)瞻养费。
屏东县屏安医院院长黄文翔表示,小孩因父母离婚造成创伤后症候群,一般会随时间愈来愈淡薄,甚至消失。这名女子年幼时因父母离婚智力停滞,相当少见。
判决指出,这位女子年幼时原本家庭和乐,常和父母亲出游,十岁时因父母发生争执而离异,由母亲扶养。父亲离去时对女儿说“我会回来看你”,但从此音讯全无。
少女每晚把和父母出游的照片抱在胸口入睡,母亲以为她只是想念父亲,后来女儿不想上学,到学校了解才知女儿出现拒绝学习现象,且情况愈来愈严重,就医也未改善,小学没毕业。
女子饱受思父之苦,她母亲找寻前夫未果,听从建议借助法院力量寻夫。女子对父亲提出给付赡养费诉讼,法院查出女子的父亲搬到中部再婚,日前传讯双方出庭,少女看到20年未曾谋面的父亲,跑过去抱着他哭喊“爸爸我好想你”,法官、双方委任律师、书记官、通译及女子母亲全红了眼眶。
法官裁定父亲一年要和女子见四次面,并付每月4000元瞻养费,但父亲称还要扶养两个读大学的孩子,且收入有限,孩子办助学贷款,没有余钱付给女儿。女儿则说,终于看到父亲很高兴,有没有瞻养费“我没关系”。
法官对女子父亲说,“你的孩子还能就读大学办理助学贷款,但她(女儿)因你们夫妻离异受到创伤、心智受损,连继续念书的机会都没有”,他才接受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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