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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甲:酒肉穿肠过,还请放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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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穿山甲,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世界极危、濒危物种,据说,我的伙伴们在中国已经快被“吃绝”了。最近,我在网上“火”了,因为有人因为吃我而受到争议,好像背后还有些其他的事儿……——来自一只无辜的穿山甲晒“美食”的“猪队友”最近,一位出身香港的男青年因为晒出一盆“野味”而“火”遍网络。香港《星岛日报》报道,一名香港富二代(微博ID:@Ah_cal)2月6日被曝光,因他近年经常在微博上晒出在内地接受各级官员豪华款待的场面,比如喝茅台特供酒、坐飞机驾驶舱,甚至获广西官员宴请穿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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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_cal 微博截图这一系列微博曝光后,无数网友开始穷追猛打这位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穿山甲公子”。

经查,这名富二代名为李加和。有消息称,此人是香港钟表富商之子。

“穿山甲公子”成为网红,事件亦引起网路议论沸腾,批评事主小小年纪即三观不正,热衷权势,炫耀特权,甚至做出违法违规之事,不以为羞,反以为荣,拿出来发微博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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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网友虽然一边倒的“讨伐”这名“穿山甲公子”,但在另一方面却对他 “既爱又恨”,因为通过他在微博晒出的种种,而暴露出背后涉腐败的现象,有网友调侃“男子以一己之力成功扭转了反腐靠小三的尴尬局面”、“小伙子,你是人民派出的卧底吧”、“感谢你们这样的‘猪队友’为反腐做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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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8日,第17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方大会上,全部8种穿山甲物种被从CITES附录II提升至附录I,全球范围内禁止穿山甲及其制品的一切商业贸易。

在国内,穿山甲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违法捕食涉嫌刑事犯罪。博主@Ah_cal、“李局长”、“黄书记”等人吃穿山甲的行为事实上已经违法。

@Ah_cal遭到网友曝光之后,立刻感到不妙,删除了几年间的所有微博,最后注销了微博账号。但其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已得到广西有关部门、国家林业局的关注。

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动物处值班工作人员表示,若食用野生穿山甲属实,肯定涉及行政案件,他们已经关注到网络反映的这一热点问题。

广西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对此展开调查,“但是嫌疑人名单还不方便透露”。

吃穿山甲,吃的是特权幻觉?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有网民对这位香港富二代的“自我曝光”表示难以理解,“怎么和韩国的崔顺实的女儿一样傻”。对此,有媒体评论认为,这次“吃穿山甲”事件背后,有着对“特权”的盲目推崇。

澎湃新闻网评论称,理性来看,野味普遍十分昂贵,野生动物却并不具备额外的营养价值。由于不少野生动物携带未知的微生物和寄生虫,还会产生健康风险。

然而,不少人仍然痴迷于把穿山甲之类的野味端上餐桌。根源在于部分人的畸形心理,他们认为消费野生动物有面子、有地位。吃的是野味,享受的是特权感觉。野味在一些“高级场合”便具有了特殊的含义,所以吃上穿山甲才会成为一件值得炫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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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报》则评论称,类似“穿山甲君”的“事迹”还有待进一步调查,但是敢于在微博上,公开炫耀吃穿山甲、喝特供酒、进飞机驾驶舱,则说明,其享受的不仅仅是珍奇的美味、奇妙的视野,而是一种走了“上层路线”后被特权光环笼罩的精神享受。

许多初入社会的年轻人都会有这样的感受:我出席了一个什么会议,参加了什么规格的饭局,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件令人陶醉的事情,感觉自己处在权力的中心,或权力的边缘也行,给人一种虚幻的成就感和高亢的存在感。

无论从官方话语还是民间价值看,醉心特权的“穿山甲君”都属于“三观不正”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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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Ah_cal形容为“口感味道很好”的穿山甲(此处默哀三分钟)

特别是,对于晒出盘中餐穿山甲大快朵颐,“穿山甲公子”起先并不以此为耻,他更在微博上与网友对骂,称“不就吃了顿饭吗?至于吗!” 

有媒体评论认为,当事人自己无视法律与社会公德,以一种近乎法盲的“勇敢”坦承吃穿山甲,总之是没有了底线与边界意识。

从@Ah_cal未删前的微博内容看,类似的吃吃喝喝、勾肩搭背几乎是一种常态,这显然会给人一种站在舞台中央,至少也是坐在前几排的优越感、漂浮感。症状体现在“穿山甲公子”身上,病根却还是在地方胡吃海喝的风气上。

穿山甲快被中国人“吃绝”了?

穿山甲作为濒危动物,其珍贵不言而喻。《澳门日报》报道称,全球穿山甲得到最高级别保护,禁止一切国际贸易。

不过,如此珍贵的穿山甲在中国却面临着“被吃绝”的危险。英国《独立报》网站曾报道,穿山甲非法交易的规模非常巨大,有人正在非法买卖和宰杀这种独特的哺乳动物,以获得它们的肉和鳞片——后者可入中药,非常抢手。

另外,中国人喜欢吃“野味”,由于存在感染疾病的风险,中国规定只有某些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才能端上餐桌,但人们对“真货”的需求依然存在。这对穿山甲来说具有灾难性,穿山甲一年只生一只幼崽。而自然资源保护论者也担心人们在优待大象、犀牛和老虎等巨型动物的同时忽视了穿山甲所面临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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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2009年7月15日,广州海关缉私警察查获一批走私穿山甲。

在一些地方,穿山甲得到了名副其实的“珍稀动物”级别的保护。比如在中国台湾地区,为保育穿山甲,不惜将之送往德国进行繁殖。台媒曾经披露,去年年底,台北市立动物园为强化穿山甲在欧洲的域外保育基地,将一公一母两只穿山甲“水里”及“穿芎”,借殖至德国莱比锡动物园,期望让穿山甲在欧洲建立起稳定的卫星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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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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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芎”台湾报纸上还曾刊登过一首名为《穿山甲被抓走了》的小诗:

我被抓走了/卷起的身子抵抗/但马上被丢进箱子里/没有光线/一片漆黑/我不知道/会被带去何处/摇摇晃晃有好几哩路吧/然后/我连同箱子又被拖下车/又被关进呼喊也没有用的地方/听见外面传来的朦胧声音/“抓到一个值钱货”/我的肉和我的皮肤可以延续/但我在箱子里面的生命/倒数中事实上,中国大陆这两年也出现了更多保护穿山甲等濒危珍稀动物的声音。去年5月,国际公益组织野生救援(WildAid)在北京启动穿山甲保护项目,并联合大自然保护协会(TNC)发布了首支呼吁大众拒绝消费穿山甲制品的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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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周杰伦为“野生救援”组织拍摄的拯救穿山甲公益广告截图

野生救援中国首席代表子雯女士在活动现场表示,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关注动物保护和环境问题。“但另一方面,我们在中国六大城市展开的公众意识调查发现:63%和15%的人认为市场上的穿山甲鳞片和肉是来自‘养殖’和‘自然死亡’的穿山甲。这让我们看到在宣传和教育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她说。

结语吃穿山甲,违反了法律法规;“秀吃穿山甲”,还暴露出一部分人在价值观和道德观方面的缺失。改变这些人也许有点难,但为了穿山甲等珍稀动物,更需要劝诫一句:酒肉穿肠过,还请放了“穿山甲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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