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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家暴法存在漏洞 难保护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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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反家庭暴力法,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反家暴法实施一年以来,成效如何?美媒称,反家暴法中承诺颁布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重要条款未得到恰当执行,这导致一些妇女仍处于危险中。

据负责保护妇女权益的政府机构估计,在中国约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专家认为实际施暴率比这个数字要高,特别是如果把非婚关系及其他施暴形式考虑在内的话。

报道称,中国去年正式施行了反家庭暴力法。虽然当局尚未公布新法律实施后相关效果的全国统计数字,但对遭受家暴者及其家人和律师的采访发现,相关规定仍存在重要空白。

一位家暴问题专家说,建立在性别歧视基础上的体制不具备保护妇女的条件。她说,对于那些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妇女,地方官员、警察和法官往往建议她们为了家庭和“社会稳定”回到伴侣身边。“他们认为‘如果我们采取行动,婚姻可能就会解体’,而不是‘如果我们采取行动,暴力就能得到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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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给一个家庭带来不可磨灭的阴影(图源:VCG)

以戴晓磊一案为例。2016年6月,戴晓磊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她认为自己的理由很充分:她在机场遭到身为电视剧武术指导的丈夫的殴打。法庭判定她受到了身体摧残。

但第一个难题就是搜集证据。戴晓磊说,她第一次被打时就立即报了警。警方让她回到丈夫身边,还把她送回家,并未对事件进行记录。

报道称,随着暴力升级,戴晓磊多次寻求地方当局的帮助,但他们屡屡把她打发了事。戴晓磊说:“他们说‘我没住在你家,没看到他打你’。”

但当她在机场被丈夫殴打时,相关部门被迫采取措施。警方查看了监控录像并作出了处罚决定,之后法院据此判戴晓磊的丈夫向她支付5000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5美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一些律师和家暴受害者说,反家庭暴力法存在漏洞,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它没有包含多种非身体伤害行为以及非婚姻关系,比如同性伴侣和离异夫妇。

51岁的张文霞(音)去年10月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她说自己遭受前夫多年的殴打。但法官驳回了她的请求,理由是打人者已经不是她的丈夫了,因此严格意义上不属于家暴。

她说:“法官说我应该报警。但警察说我们关系特殊,‘他是你的前夫,你们应该自行解决这个问题’。”

另一位因担心丈夫会杀了自己而要求匿名的妇女说,她的家人、警方和地方法院都劝她不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让她回到丈夫身边。她说法院后来未给出原因就驳回了她的请求。

报道称,在戴晓磊一案中,法官花了约四周时间才颁布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而保护令实际上并未起作用。戴晓磊说,即使有人身安全保护令,她丈夫仍在网上公布了她的联系方式,这导致了进一步的骚扰。当她告诉法官此事时,法官让她报警,警方又把她打发回法院。

戴晓磊的律师说:“应该由哪个部门来保护她?法院还是警方?它们都有义务保护她,但它们都不知道该如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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