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国台办主任张志军2014年6月访台期间,台湾“黑色岛国青年阵线”成员魏扬、赖品妤等8人,以“肉身绑铁链”横隔新乌路,试图阻挡张志军一行,涉嫌触犯妨害自由、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等罪嫌。据台媒报道,法院经一审,判其有罪但免刑,全案经上诉,台湾高院9日上午又改判无罪。
据2月9日报道,立法院在2014年3月通过服贸协议,引发太阳花学运,同年6月26日,张志军赴台与新北市长朱立伦会谈,并前往乌来。魏扬等人以铁炼绑着身体锁在新乌路路墩,造成来往无法通行,企图阻挡车队,遭警方逮捕。

2014年,台湾曾爆发太阳花学运(图源:中央社)
检察官依强制罪、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起诉魏扬、赖品妤、拷秋勤乐团DJ陈威仲等8人。一审法院审理时,魏扬等人都不认罪,辩称此举是为了反对政府两岸经贸政策,属于言论自由范围,并举红衫军为例。
一审认为被告行为仅构成强制罪,考量被告犯罪情节轻微,显可悯恕,谕知免刑。被告及检方均提上诉,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
台湾高等法院认定魏扬等人,犯罪动机基于公益、目的良善,且妨害通行权约20分钟,时间尚属短暂,未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手段并未过当,不具实质违法性,不构成强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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