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网络订餐商户无实体店最低罚5万 来源:界面网 分类: 🇨🇳 中国 发布时间:2017-02-14 22:06:18 ☆ 收藏 0 ⭐ 收藏需要一个账号 注册之后就能把喜欢的新闻和话题存起来,随时在「我的收藏」里翻看。注册是免费的。 免费注册 已有账号,登录 分享 微 LINE 书 ↗ 🔗 声明:本文转载自 「界面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 朗读 ⏸ 暂停 ⏹ 停止 语速 0.8× 1× 1.25× 1.5× 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网络订餐商户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否则将面临最低5万元的罚款。在订餐平台上公示的图片应当与实际菜品基本一致,否则将面临5000元到3万元的罚款。送餐人员也纳入了监管范围,如果未履行相应义务的,其所在单位将面临5000元到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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