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简称NCC)要求原先属于国民党的中广公司,自2017年3月1日起停用并缴回中广“宝岛网”及“音乐网”的频率,中广不服提出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做出裁示,裁准行政争讼确定前停止执行。NCC 于15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对此表示遗憾,NCC认为中广早在十年前就知道频道将会收回,却不做处理,并非法院所说的“贸然停止”,而中广不缴回频道,将会导致另获核配频率的原民台、客家台在筹设及正式开台前测试出现干扰状况。对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不察相关缘由,骤然裁定停止执行,NCC表示遗憾,并将依法抗告。

NCC已请中广公司负责人赵少康说明收回二网后因应措施
中广音乐网、宝岛网频道,是台湾戒严时期早年基于“遏制匪播”政策目的核配给中广,行政院于2004年核定终止此政策,当时中广承诺,主管机关如果将这两个频道指配给其他单位使用,将无条件缴回,NCC表示,中广十多年来一直拖延不愿处理。而早在2016年5月6日召开广播换照审查委员会时,就已经请中广公司负责人赵少康到会说明收回二网后因应措施,同年12月更发函中广,告知两频率已核配给原民会和客委会,将于今年3月1日废止中广对两频率的使用权,并指示中广一个月内提出营运计划变更的申请,因此绝非贸然行事,没想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却在14号裁定,中广音乐网及宝岛网收入占其总营收三分之一,若被收回,将影响中广营运和股东权益、员工生计,造成难以回复损害,裁准中广声请的停止执行案,让人难以苟同。
而这项裁决也将影响到客委会与原民会从3月1日起开始进行的电波测。NCC表示,广播电台开台一定要先试播,不是开台当天才开始播送,而去年12月5日处分时,特别考虑到中广公司处理听众权益保障、人员转换移拨等事宜,才会再给与3个月缓冲期,但显然高等行政法院并不知道频率使用需长期测试,且使用有排他性,旧电台继续用,新电台开始测,势必互相干扰、盖台,影响到相关阅听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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