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关于加州大坝的责任归属,我觉得像是townhouse模式

声明:本文转载自 「anda2015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有人指出大坝的 operator 是加州水资源部,从名字听起来这单位就没有工程施工能力。

据我知道,美国很多水利工程都是陆军工兵部队负责兴建与维护,各种堤防、水坝、水闸。例如哥伦比亚河上的那个 Bonneville 水坝,或者当年 Katrina 飓风时那附近几个堤防等等,都是陆军工兵部队兴建与维护的。

但至于营运管理,例如什么时候水坝要开闸泄洪,这种需要水利、水文专业知识的管理,显然不是陆军工兵署的专业,加州水资源部就比较像了。

所以我猜加州大坝的责任归属像 townhouse:平常是我在住,使用权、所有权都是我的,但所有维修工作我不能做,而是由建筑商/HOA负责。加州大坝的营运管理是加州水资源部,但维修是陆军工兵,这听起来蛮合理的,一个有工程能力,一个有水利能力,各有所司。

至于 fdsa 提出的质疑:加州有钱去养非法移民,但却不出钱去修水坝。这个指控我觉得还是没答案,因为维修的经费究竟谁出?是州还是联邦?还是两者共同出钱?

如果回到 townhouse 模式的话,我平常交 HOA 费,到了修房子时钱是从 HOA 口袋里掏出来的。如果真是这样,那 fdsa 的指控就不成立。但当然这只是一个可能很离谱的猜想,应该是其他模式,我不知道,大家继续讨论。:-)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