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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察被判刑:警察权威需更加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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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曾殴打“占中”袭警者曾建超,香港判七名警察每人两年,这引起陆港两地网友极大愤慨。评论认为,量刑过重,警察权威需更加威严。

2014年10月中旬,香港媒体公布警方在驱散“占中”示威者时,涉嫌殴打公民党成员曾健超的视频。案件2017年2月14日公布裁决,裁定被告全部罪成,还押3天后,法庭2月17日上午宣布,7名被告全部被判两年,不可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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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殴打“占中者”案 裁决7人被定罪

香港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在2月15日曾对7名警员被定罪一事向警员致信,表示感到非常难过。信中指出,过去几年香港警察面对纷乱环境饱受压力,明白其他警务同事的忧虑及失落,将尽一切所能向7名同事和其家人提供援助。

判决发布后,香港警务处长、香港警界工会主席纷纷发表声明,对判决结果表达不满并发出叹息。陆港两地网友也表现出极大愤慨,香港演艺界人士、导演高志森等爱港人士提出需要设立监管法官的机制,杜绝法官滥用裁决权。

高志森在脸书辱骂法官为“狗官”,“黄丝法官偏帮乱港反港份子”,称“本土港独暴徒纵火、打警察、破坏公物,狗官就轻判、甚至判无罪,实在偏颇至极”等。高志森的言论很快引发相应法官的反弹,香港司法机构响应传媒,表示高度关注“有人在社交媒体发表对个别法官的评论”,“已将事件转介律政司跟进”。

而律政司发言人则表示已收到司法机构的转介文件,将会作适当的跟进。律政司重申,司法独立是法治最重要一环,社会人士有权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就法院的裁决或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但律政司同时表示,“就法院裁决发表意见的同时,必须尊重司法独立,不应恶意攻击法官,或作出任何会导致损害司法的行为。

此外,任何言论应避免构成或可能被视为向法院或个别法官施压,尤其该评论涉及司法程序仍在进行中的案件,以免影响司法独立和法治的健康发展。”

有香港居民透露,以后一切游行集会,都不能出现批评法官的标语和图片,否则马上拉人。

香港法律重视恐吓及辱骂法官的行为,过往曾有网民在社交平台恐吓及辱骂法官,执法机关迅速采取行动。

微信公众号“探案侠”对此发表评论称,没有警察执法,司法独立将成为空谈,法制香港,我们支持法官权威不允侵犯,但我们更要呼唤,警察权威必须更加威严。如果警察可以随意被殴打辱骂、欺凌,谁又会在意高高在上的大法官?

律政司在声明中指出,任何言论应避免构成或可能被视为向法院或个别法官施压,尤其该评论涉及司法程序仍在进行中的案件,以免影响司法独立和法治的健康发展。

根据这一声明,警察执法是司法程序的起点,那么当警察开始行使职权,也当合理认为按动了启动司法程序的按钮。

既然”一切游行集会,都不能出现批评法官的标语和图片,否则马上抓人”,既然在脸书等网络中不得辱骂法官。那么,面对警察执法、驱散暴徒,是不是也不应利用舆论施压,更不能在网络中辱骂警察?否则,司法独立之下又如何见法制公平?

评论称,警队作为维护香港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所受压力巨大,他们可以遭受合理质疑,但不应遭遇侮辱抹黑,可以流汗流血,但不可以被迫流泪。

旺角暴乱,警察多次警告,暴徒置之不理更打骂、袭击警察,网络中高登仔推波助澜,造谣谩骂,警察权威几乎降至冰点,法制社会的法律威严令人唏嘘。

法官在裁决警察有罪的同时,在竭尽全力维护自己声誉的同时,亦应高度重视如何维护香港警队的执法权威,亦应高度重视对占中暴徒、对辱警袭警行为的追责惩戒。

同时,也建议港警并撑警人士,注意搜集网络侮辱警察执法的资料帖文,一经发现及时启动追责程序处理。

如遇阻碍,可选择用法官杜戴维要求追责高导演的例子,禁止撑警人士质疑法官的做法,进行回击。

评论最后表示,若警方要求严惩网络辱警者被法官驳回,如果暴徒、港毒在游行中辱骂、羞辱警察却不被准许拉人,那只能评价为香港的法官已不是在为司法独立服务,而是在为肤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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