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煤矿近期发生爆炸事故,当时官方通报九人遇难,但经证实,该事故实际遇难十人,一人被瞒报。对此,有三名官员被调查,至于瞒报的主因,有专家披露,疑是因十人死亡为“较大事故”与“重大事故”分级标准的分界点。网上对此骂声不断,官媒新华社也怒批其:“好大的胆”。
2月14日,湖南涟源市斗笠山镇祖保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发后,涟源市委宣传部通报称,事故共造成九人遇难。然昨日,娄底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称,经核查,矿难实际遇难人数为十人,其中一人确认被瞒报。
据报导,17日晚,娄底市委召开紧急会议,对涉瞒报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处理,包括涟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小兵在内的三名官员被立案调查,另有多人被警方控制。
涟源市纪委书记孙纬辉证实,事故发生后,娄底市组成专案组,对遇难人数进行核查,“一个一个的对”,最终确认瞒报事实。
对于当地政府为何要将十名遇难者瞒报为九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分析,部分官员的行为动机,与当前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标准相关。
由国务院颁发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将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其中,认定“较大事故”与“重大事故”的分界点,即为死亡人数10人。事故分级不同,处置单位级别乃至问责范围也不同。
汪玉凯指出,“瞒报”与部分基层政府畸形的政绩观密切相关。他表示,基层官员在升迁时,往往会面临重大安全突发事故“一票否决”的情况,在这种压力下,为防止影响升迁,部分地方官员本着侥幸心理,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将事故影响“往下压”。
对此,新华社18日发表题为“瞒报遇难人数,好大的胆!”的时评指出,“为逃避处罚、保住‘乌纱帽’,一些涉事企业、单位及地方政府相关责任人试图通过谎报数字,瞒天过海,逃避处罚。”强调这些党员干部“必将受到党纪国法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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