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渎职案,9人陪审团早前以大比数裁定他第二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第一项控罪,即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陪审团则未能达至大比数裁决,第三项控罪罪名不成立。法官20日将判刑押后至22日,曾荫权其间还押。
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渎职案罪成后,多人为其写求情信,包括两位特首参选人林郑月娥和曾俊华。曾是曾荫权下属的特首参选人林郑月娥在求情信中指,曾荫权尽心尽力服务大众,即使面对困难决策时仍坚持不懈,处理金融风暴时几乎押上自己的政治生涯,若其他财政司长没他般进取,只会采取较保守的处理方法。

曾荫权渎职案一项指控成立
行政长官参选人曾俊华为曾荫权亲撰求情信,他在信中指,自己1981年在哈佛大学攻读公共行政硕士时认识曾荫权,因曾荫权的鼓励,他于翌年回流返港投考政务官。他与曾荫权在政府共事30年,见证了曾荫权对服务香港的热诚。他指曾荫权在政府工作45年,鞠躬尽瘁,希望法官从轻发落,免曾荫权受牢狱之苦。
前政务司长陈方安生亦为曾荫权撰写求情信,指曾荫权是唯一一位先后出任3个最高级官职、包括财政司长、政务司长及特首的人,她赞扬曾对香港有重大贡献,并指曾荫权今次罪成,令他名誉受损,对他而言已是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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