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2月17日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20日求情后,即被还柙,并被押送到荔枝角收押所,曾荫权是第一名下囚车的犯人,他双手被拷上手镣,并由六名惩教人员送入收押所。虽然这情况看似对曾不利,有法律界人士指,法官一般若会判囚,会明言“会判监”,现只说“判缓刑机会不大”,仍然似有留白之嫌,认为曾荫权会否入狱存变数。
当曾荫权踏入荔枝角惩教所,他便要脱下西装及“煲呔(领结)”,与其他犯人一样换上啡色囚衣。不过惩教署于2012年,已引入X光身体扫瞄器,故曾荫权毋须接受俗称“通柜”的人手肛门直肠检查。

曾荫权被押送到荔枝角收押所
有资深惩教人员指,男性犯人如最近的七警,于荔枝角收押所的首晚,都要先在狱中医院度过,申报病历及检查身体。在荔枝角收押所,亲友可为还柙犯人申请提供私人膳食,但需时审批,故曾荫权要先尝囚犯餐。据知最近荔枝角收押所的晚餐为炸鱼、煮瓜、白饭及橙,并有牛奶及面包作为宵夜。
曾荫权罪成将于22日判刑,需还柙监房候判,法官更指很大可能不判缓刑,料将成为香港历来最高级前官员入狱,昔日的公仆之首由惩教署人员羁押下,坐上囚车,开始他的牢狱生涯。曾荫权的第一站会是先还柙于荔枝角收押所,于院所医院接受身体检查。纵是前特首,但他的在囚安排与其他犯人无异,同样要换上囚衣,吃同样的囚犯餐。
曾荫权于2月17日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他的律师20日求情时,希望法官考虑判曾缓刑,惟法官把案押后前,却即把曾还柙,更明言判缓刑机会不大。

荔枝角收押所是曾荫权入狱的第一站
大律师陆伟雄认为,法官指“不大可能判缓刑”,对22日的判刑增添变数,他指以往有法官提出还押犯人候判前,会直指对被告予以判囚,只是刑期长短问题,惟对曾荫权则只谓“不大可能判缓刑”,因此最终刑罚如何难以在此刻推论。
此外,就第一条控罪需重审一旦罪成判囚,而第二条控罪一旦于星期三判囚,会否出现双倍刑期,陆伟雄回应指,法官会全盘考虑案件的整体刑罚如何,理论上不会出现双倍刑期。

曾荫权律师表示,曾有呼吸系统问题
翻查资料,过往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的,被判入狱的案例不少,例如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被指在2005年入职前后,收取新地850万港元(港元,下同,1港元约合0.129美元)及1,118万元,及免租金入住礼顿山豪宅等利益,最终被判入狱7年半;男海事处助理处长苏平治,因事后被控公职人员失当罪,指他身为首席验船主任,却曾吩咐下属不用依新例验船,被判入狱16月;另外,前高级警司冼锦华,因曾接受他人提供的奢侈消遣及免费召妓服务,被裁定3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最终被判囚3年。
但亦有额外例子,有“外科教父”之称的港大医学院外科学系前系主任黄健灵,于02至07年在任期间,挪用公款73万元以支付司机薪酬、伪造单据逃税12万元、隐瞒女下属亏空公款267万元,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两项伪造帐目罪名,并于12年被区院判处240小社会服务令,需赔偿港大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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