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失业保险费率 中国再次调降

声明:本文转载自 「世界新闻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为降低企业负担,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社部”)与财政部联袂宣布,追溯自今年1月1日起,各省份失业保险费率全数降至1%。由于失业保险是由企业与劳工共同缴纳,因此费率再次调降将使劳资双方同时受益。

失业保险在中国属强制性社会保险,由国务院于1999年发布“失业保险条例”后实施。据统计,截至2016年11月,全中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8亿人,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人民币1048.5亿元,支出804.8亿元。

为减轻企业经营压力,中国官方2015年已经先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2016年5月再度将费率阶段性降至1%至1.5%,具体实施情况授权地方自行决定,当时包括四川等省份直接将费率降至1%。

人社部与财政部近日又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仍为1.5%的省(区、市)都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中新网报导,目前至少还有宁夏、河南、湖南、安徽等地的失业保险率为1.5%。亦即根据最新要求,这些省份须将费率降至1%。

报导称,随着失业保险费率再次调降,企业的负担将进一步得到减轻,职工到手的收入也可能小幅增加。

一财网指出,以四川省为例,在2015年及2016年5月1日,四川分两次将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以后,估计过去两年已为四川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与劳工减轻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负担。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