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一女子15日涉嫌偷窍被抓,警方带走时她身上挂了一张“我是小偷”的牌子,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种做法不可取。但从新闻后的跟帖可见,大多留言者认为这并没什么,敢做敢当,有胆偷就要有勇气面对后果。还有读者嘲笑法律工作者和反对挂牌游行的人士为“圣母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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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看?
虽然我也记得这样一段话:“一个人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一个人为尊严犯罪,世人都有罪。”但我们得承认,现在很多小偷是偷盗集团的职业罪犯、惯偷,并非为生活所迫。而且我几个月前在英国被一铺偷光,时间、金钱损失巨大,对偷窃行为恨之入骨。而英国、欧洲之所以偷盗严重,其中重要一个原因就是惩罚不力,偷盗者把“人权”作为他们屡次犯罪的保护伞。轻罪难判,屡教不改。使得欧洲一些国家盗窃犯罪猖獗一时,都快赶上中国广东地区刚刚改革开放时期的偷盗之风了。
更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一些穆斯林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盗窃,40几个穆斯林国家尤其是中东地区的,偷窍犯罪极其少见,几乎是“夜不闭户”。可这些国家的一些人移民(大多是难民)进入西方国家后,却成为偷盗的主力。我自己在澳洲的亲朋好友发生的几次被盗,已知的都是在自己国家从不敢偷窍的中东移民。以上事实恐怕也支持对这种直接损害普遍民众利益的偷窍加大打击力度的呼吁,让偷盗分子知道怕,知道羞,知道悔。
当然,我的价值理念依然使我反感也反对挂牌游行这种行为。我只是告诉大家我的矛盾心理,有时理论和实践、理想和现实确有脱节的现象,勇敢的人应敢于直面并寻求妥协、和解以达到和谐。
不过,今天还想告诉大家一件事(请看下面图片),在1949年后文革等历次运动中,常常有官员、精英(包括早期家庭成份为“地主、富农”的)被挂牌批斗、游行、侮辱,但同今天不同的是,现在被挂牌上街的往往是社会底层的。而那些大的贪官污吏,动不动贪腐上亿(对百姓的损害何止十个、百个小偷可比),他们却从来不被挂牌游行,即便上央视现身说法,也打扮得整整齐齐,好像做报告似的,那是相当的有尊严,有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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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你们又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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