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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滑雪致残,滑雪场设备缺陷被判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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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赵是幼儿园大班的学生。寒假期间,小赵的妈妈张女士在网上团购了滑雪套票,带着小赵去某滑雪场滑雪。滑雪场从下到上需要乘坐“魔毯”(一种从山下到山上的传送带),滑了几次之后,小赵的妈妈觉得小赵可以自己乘坐魔毯了,就自己在山下休息,让小赵来回滑雪自己乘坐“魔毯”。“魔毯”跟地面的连接处有缝隙,小赵在乘坐中跌倒,胳膊被卷进传送带中。小赵的妈妈穿着雪橇,走到小赵处都有一分钟之久。但是传送带依然在传送,小赵的胳膊一直夹在里面,直到小赵的妈妈找到了滑雪场的工作人员。几分钟之后,才将传送带关闭,将小赵的胳膊取出,但此时小赵的胳膊已经血肉模糊。

事故发生之后,小赵将滑雪场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3万余元。滑雪场认为,滑雪场已经进行了安全提示和及时救治义务,是小赵的妈妈监护不力导致事故发生,不同意赔偿。

法院认为,滑雪场和相关的设备都没有资质证书,且传送带有严重的设备缺陷,其经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小赵的妈妈没有跟自己的孩子保持安全距离,让不到6岁的幼童自己乘坐“魔毯”,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根据全案情况,由孩子家长自负30%的责任,滑雪场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法官安全提示:在滑雪场、游乐场、游泳池这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和危险的地方,家长一定要保持和自己孩子的安全距离,时刻不离左右,避免孩子因为突发事件受伤,给自己和孩子造成终生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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