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间,河南省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数量约占全国的1/10,而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贪腐人数占了逾两成。
2月21日,河南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题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封市举行。“反腐败,惩处是治标,预防是治本。”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向澎湃新闻表示,查办案件是政绩,搞好预防是更大的政绩。
查办职务犯罪数约占全国1/10,扶贫领域840人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过去一年里,除海南省以外,其余30个省市区的检察机关共计立案侦查职务犯罪46386人。其中,河南、山东、广东等地排名前三,有21个地区立案数超千人。
2017年1月18日,蔡宁在河南省两会上作检察工作报告时透露,2016年,河南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3245件448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474件3211人,渎职侵权犯罪771件1276人。
据媒体报道,2013年至2015年,海南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10件1023人。其中,2013年322人,2014年354人,2015年347人。澎湃新闻以此估算,2016年,河南省检察机关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数量或将约占全国总数的10%。
另一项数据显示,2016年1月至12月,河南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扶贫领域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515件840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96件616人,渎职侵权犯罪119件224人。
“查办案件是政绩,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的政绩。”蔡宁表示,在查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同时,要更加重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同步预防、警示教育、预防调查等活动,确保扶贫政策落地生根。
预防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也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蔡宁坦言,反腐不能仅仅依靠单纯的查处,要把惩治和预防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反腐成效的一个缩影,“必须双管齐下才能标本兼治,遏制腐败。”
多项制度祭出预防“杀手锏”,立法落地生根
近年来,围绕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河南省检察机关频繁祭出“重拳”。比如,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预防调查、预防告诫和约谈制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法制化等。
在河南商丘,检察机关通过制定出台《预防职务犯罪预约谈话实施办法》,将预防约谈机制贯穿于扶贫攻坚工作全过程,“约谈对象覆盖县、乡、村三级扶贫干部,确保预约谈话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
澎湃新闻注意到,上述《办法》规定了“随机约谈”的情形,其中一项就包括惠民资金拨付到位后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时期及时进行约谈等。
“2014年以来,商丘市共约谈县、乡、村三级扶贫干部810余人。”河南商丘检察院预防局局长褚晓峰说,该院探索建立了“约谈+旁听庭审”机制,要求各地结合查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按照诉讼进度,协调法院适时组织县、乡、村三级扶贫干部旁听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发生。
在过去,以“钱”“权”结合为特征的职务犯罪持续高发。褚晓峰说,推行预防职务犯罪预约谈话机制5年以来,被约谈部门和行业职务犯罪发案率较约谈前下降了89.2%,职务犯罪大要案发案率较约谈前下降了93.8%。
更令人关注的是,在预防职务犯罪制度建设上,酝酿多年的《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预防立法实现法制化。
早在2014年,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蔡宁即对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化问题颇为关注。他曾先后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应纳入立法计划、应将预防职务犯罪写入《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建议。
“这一条例为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实现法治化、社会化提供了基本依据。”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新萍认为,目前不少省份尚未出台相关制度,全国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也尚未下发,“我们推动了此项立法进程,以期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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