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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通告“大宝山”金骏眉等9批次食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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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通告称,食药监总局近期组织抽检水果制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蛋制品、豆制品共10类食品834批次样品,发现9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已被责令下架、召回。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根据通告,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莆田市华南副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莆田市兴华食品有限公司分装、上海青林食品有限公司经销、由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同安新景舜弘现代城店销售的芒果干,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检出值为0.8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标称广东农夫山庄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由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宝安店销售的香草榄,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检出值为0.3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标称甘肃新一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庆阳文化特产专营店在苏宁(网站)易购销售的甘草杏,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60g/kg。比标准规定高3.6倍。

标称福建省大宝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分装、由大宝山茶叶旗舰店在飞牛网销售的金骏眉,柠檬黄检出值为0.37g/kg、日落黄检出值为0.0076g/kg、胭脂红检出值为0.02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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