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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靓颖告中国知名周刊胜诉 对方发文致歉

早前,某周刊刊发了一篇诋毁张靓颖的文章,之后张靓颖就把该周刊告上了法庭,2月23日,该周刊发道歉声明,张靓颖发文感谢法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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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靓颖微博截图(图源:@张靓颖)

2月23日,张靓颖在微博上发文,称“两年了,感谢法律的公正!当初出于为符合法律条款的起诉要求,才将北京青年周刊列于被告。但我的个人诉求从来只针对于这位“相关工作人员”,笔名为“张纳”的编辑。针对的内容并非转载部分,而是她利用贵刊的公共平台,肆意诋毁的个人言论部分。感谢你们为张纳的个人行为表达的歉意!”

当日,北京青年周刊在微博置顶了《致歉声明》,称“本刊于2015年2月5日刊登的《我们为什么要嫌弃张靓颖》一文中,部分内容引用了多家网站对张靓颖女士的评价,部分措辞不够严谨,并在审核流程中存在疏漏,刊发后对张靓颖女士造成了名誉上的不良影响,为履行2015年朝民初字第35676号民事判决,在此本刊特向张靓颖女士深表歉意,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教育指正。在未来的工作中,本刊会加强版面内容的审查,杜绝类似文章出现。希望大家继续给予监督、指正,感谢读者朋友们的支持。”

事件的起因是在2015年2月5日,《北京青年周刊》刊发了《我们为什么要嫌弃张靓颖》、署名张纳的文章,张靓颖方认为该文章极大的损害了张靓颖的公众形象和声誉,并多次要求《北京青年周刊》及张纳本人赔礼抱歉以消除影响,2015年5月,张靓颖方就该事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金。时隔两年《北京青年周刊》官方微博终于发表致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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