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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补贴式营销”触动监管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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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大打擦边球的“补贴式营销”行为触动了监管的“神经”。保监会网站2月24日最新公布的信息显示,众安保险因车险业务违规,收到了保监会的处罚决定书。

这份处罚决定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监会对众安保险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众安保险通过PC官网、手机官网等自有渠道开展商业车险业务过程中,存在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返还合同以外其他利益的行为,累计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赠送各类礼金、礼券4.57万元,涉及保单133笔。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保监会表示,时任众安保险副总经理(分管车险业务)许炜和时任众安保险车险事业部总经理宋玄壁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同时,上述事实有事实确认记录、调查笔录、商业车险日常赠礼统计表复印件、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公司情况说明、相关人员任职文件及岗位职责复印件等证据证明。

据此,保监会决定对众安保险罚款20万元,对宋玄壁警告,并罚款6万元;对许炜警告,并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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