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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连签3道主席令 公布人事任免及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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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4日,习近平签署第六十三号、第六十四号和第六十五号主席令。公布了2部法律修正草案施行决定,以及多项人事任免决定。

第六十三号主席令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2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公布,自2017年5月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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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其办公室发表电视讲话(图源:新华社)

第六十四号主席令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十五号主席令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2月24日的决定:

一、免去徐绍史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何立峰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二、免去吴爱英(女)的司法部部长职务;任命张军为司法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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